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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靈講座

標題 舍利子!是諸法空相,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(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09-12-26 08:14:54) IP 59.115.147.181
內容  丁二:顯性(上文明觀法以遣諸執,今欲破妄相,先顯實相)
 舍利子!是諸法空相,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【分釋】一、 舍利子:上文是直指「色空」不二之理,是要說明如何遣除諸執之法,如今要再說明「直顯」諸法性體;在說之前再先呼叫舍利子要專心聽道理。二、 是諸法空相; (一) 是:做「此」字解,乃指法詞之意。 (二) 諸法:即指前「五蘊」,及後之「十二入」、「十八界」、「十二因緣」、「四諦」等。 (三) 空相:就是指「真空實相」:亦即指『色受想行識』的五蘊等諸法實相之法,皆是「真如」緣起的一種現象,緣起緣滅的虛幻假象和合而已,當體即是真空實相,故曰是「諸法空相」。三、 不生不滅:真常不變的「實相理體」,並非可以作之而使其生(本來不生故);又絕非壞後使其滅(本來不滅故);也非由般若「照見後」始有謂之生(本來不生故),也非般若「未照見前」則無謂之「滅」(本來不滅故);故云「不生不滅」。四、 不垢不淨:實相理體本自空寂,並非可以「染」使之「垢」,治之使其「淨」;又雖被惡緣「所染」而性亦不「垢」,雖為善緣所「薰」而性亦不「淨」;故云「不垢不淨」。五、 不增不減:實樣理體本自圓滿,絕非可以「加」使其「增」,「損」之使其「減」;又分修般若時猛然頓悟而破「無明實相」所顯現而謂之「增」(實相本來即不增故),亦分為修般若實被「無明所障」而迷惑不決謂之「減」(實相本自不減故),故云「不增不減」。 * 因「實相之理體」不變故,當「色」顯現時,身「生」不隨之而生,’ 色滅時,身「死」不隨之而滅。因空寂故,凡夫染於「有漏惡法」,亦不隨之而「垢」,聖人薰習於『無漏善法』,不因之而「淨」。因緣滿故,眾生迷惑不悟並不見其「減」,諸佛證之亦不見其「增」,宇宙真如實相,恒古至今而不變,雖經歷萬劫而常如;由此印證「生佛一體」,「凡聖」無差別,實在妙哉。所謂「諸象」顯現亦非「生」(不生),「諸緣」滅盡亦非「滅」,「隨流不染」亦「不垢」,「出障非淨」亦「不淨」;惑斷不滅,德滿不增,如此即是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之理。 * 於真空實相中「絕對平等」無差別相,於「中」原本即無生滅,惑是垢淨可言,只因眾生迷昧妄想計度執著,故有這一些虛妄幻想之相發現,如緣聚妄見為生,緣散妄濟為滅(凡夫生此死彼,六道輪迴,妄見生死)。 * 隨惡緣而染虛名為「垢」,隨善緣之薰習妄名為「淨」,悟時妄計度為「增」,迷時妄計度為「減」。如若以般若「空觀」照之,則見真諦之理,即是不生;用「假觀」照之,則見俗真諦之理,即不滅;若用「中觀」照之,則見中諦之理,即不生不滅。不垢不淨和不增不減亦復如是可證之。 * 「不生不滅」,例如電燈泡接上電後則會發光亮,而電亦不見其「生」,若將電源切斷則電燈泡誨暗不光亮,而「電」亦不見其「滅」,見電燈泡雖有「亮或暗」之相,而電源是唯一之體,本無生滅。「不垢不淨」,如日光照於「汙泥」,汙泥亦不會隨日光照射而起「垢淨」之改變。原本汙泥還是汙泥相,原本清淨之土亦是清淨之相。「不增不減」,如人掘地取空,楞嚴經云:「掘地一尺,即有一尺虛空,掘地一仗,即有一仗虛空。」當掘地實見虛空增「增」,填滿土地時, 亦不見虛空「增」。由此可知「虛空」是唯一之體,本無增減。故云:「不增不減」。 * 只因凡夫迷惑於「五蘊」幻化虛妄的假象中,十二處及十八界皆是凡夫所迷之法;「四諦」(苦集滅道)、「十二因緣」(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)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)、以智修而得,釋出是聖者(二乘人如聲聞及緣覺等)所修知法。「生滅」指「蘊入界處」;「垢淨」指「諦」、「緣」;「增減」是指「智得」。因眾生迷真逐妄故有生滅。 * 「十二因緣」的「流轉門」是屬於「苦集」二諦,為世間因果所顯之象是為「垢」;「還滅門」屬於「道滅」二諦,為出世間因果是為「淨」。菩薩修行得證道時為「增」,斷惑時為「減」。 * 如今當需了知不生不滅、不垢不淨、不增不減,是正明實相的「理體」無凡聖修證可分、亦無因果可言,直顯般若真空,當需脫落諸情見,斷絕群情。【合釋】啊!舍利子!這一些五蘊等一切諸法,他的現象雖然是假合的,然而它的本體就是「真空實相」,原來就沒有所謂的緣聚謂生和緣盡謂滅,也沒有出障為淨,雖流為垢之分;亦無悟時為增,迷時為減等的虛妄之相。所以說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丁二:顯性竟 * 丁二:顯性(上文明觀法以遣諸執,今欲破妄相,先顯實相) * 舍利子!是諸法空相,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【分釋】六、 舍利子:上文是直指「色空」不二之理,是要說明如何遣除諸執之法,如今要再說明「直顯」諸法性體;在說之前再先呼叫舍利子要專心聽道理。七、 是諸法空相; (四) 是:做「此」自解,乃指法詞之意。 (五) 諸法:即指前「五蘊」,及後之「十二入」、「十八界」、「十二因緣」、「四諦」等。 (六) 空相:就是指「真空實相」:亦即指『色受想行識』的五蘊等諸法實相之法,皆是「真如」緣起的一種現象,緣起緣滅的虛幻假象和合而已,當體即是真空實相,故曰是「諸法空相」。八、 不生不滅:真常不變的「實相理體」,並非可以作之而使其生(本來不生故);又絕非壞後使其滅(本來不滅故);也非由般若「照見後」始有謂之生(本來不生故),也非般若「未照見前」則無謂之「滅」(本來不滅故);故云「不生不滅」。九、 不垢不淨:實相理體本自空寂,並非可以「染」使之「垢」,治之使其「淨」;又雖被惡緣「所染」而性亦不「垢」,雖為善緣所「薰」而性亦不「淨」;故云「不垢不淨」。十、 不增不減:實樣理體本自圓滿,絕非可以「加」使其「增」,「損」之使其「減」;又分修般若時猛然頓悟而破「無明實相」所顯現而謂之「增」(實相本來即不增故),亦分為修般若實被「無明所障」而迷惑不決謂之「減」(實相本自不減故),故云「不增不減」。 * 因「實相之理體」不變故,當「色」顯現時,身「生」不隨之而生,’ 色滅時,身「死」不隨之而滅。因空寂故,凡夫染於「有漏惡法」,亦不隨之而「垢」,聖人薰習於『無漏善法』,不因之而「淨」。 * 因緣滿故,眾生迷惑不悟並不見其「減」,諸佛證之亦不見其「增」,宇宙真如實相,恒古至今而不變,雖經歷萬劫而常如;由此印證「生佛一體」,「凡聖」無差別,實在妙哉。所謂「諸象」顯現亦非「生」(不生),「諸緣」滅盡亦非「滅」,「隨流不染」亦「不垢」,「出障非淨」亦「不淨」;惑斷不滅,德滿不增,如此即是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之理。 * 於真空實相中「絕對平等」無差別相,於「中」原本即無生滅,惑是垢淨可言,只因眾生迷昧妄想計度執著,故有這一些虛妄幻想之相發現,如緣聚妄見為生,緣散妄濟為滅(凡夫生此死彼,六道輪迴,妄見生死)。 * 隨惡緣而染虛名為「垢」,隨善緣之薰習妄名為「淨」,悟時妄計度為「增」,迷時妄計度為「減」。如若以般若「空觀」照之,則見真諦之理,即是不生;用「假觀」照之,則見俗真諦之理,即不滅;若用「中觀」照之,則見中諦之理,即不生不滅。不垢不淨和不增不減亦復如是可證之。 * 「不生不滅」,例如電燈泡接上電後則會發光亮,而電亦不見其「生」,若將電源切斷則電燈泡誨暗不光亮,而「電」亦不見其「滅」,見電燈泡雖有「亮或暗」之相,而電源是唯一之體,本無生滅。 * 「不垢不淨」,如日光照於「汙泥」,汙泥亦不會隨日光照射而起「垢淨」之改變。原本汙泥還是汙泥相,原本清淨之土亦是清淨之相。 * 「不增不減」,如人掘地取空,楞嚴經云:「掘地一尺,即有一尺虛空,掘地一仗,即有一仗虛空。」當掘地實見虛空增「增」,填滿土地時, 亦不見虛空「增」。由此可知「虛空」是唯一之體,本無增減。故云:「不增不減」。 * 只因凡夫迷惑於「五蘊」幻化虛妄的假象中,十二處及十八界皆是凡夫所迷之法;「四諦」(苦集滅道)、「十二因緣」(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)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)、以智修而得,釋出是聖者(二乘人如聲聞及緣覺等)所修知法。「生滅」指「蘊入界處」;「垢淨」指「諦」、「緣」;「增減」是指「智得」。因眾生迷真逐妄故有生滅。 * 「十二因緣」的「流轉門」是屬於「苦集」二諦,為世間因果所顯之象是為「垢」;「還滅門」屬於「道滅」二諦,為出世間因果是為「淨」。菩薩修行得證道時為「增」,斷惑時為「減」。 * 如今當需了知不生不滅、不垢不淨、不增不減,是正明實相的「理體」無凡聖修證可分、亦無因果可言,直顯般若真空,當需脫落諸情見,斷絕群情。 * 【合釋】啊!舍利子!這一些五蘊等一切諸法,他的現象雖然是假合的,然而它的本體就是「真空實相」,原來就沒有所謂的緣聚謂生和緣盡謂滅,也沒有出障為淨,雖流為垢之分;亦無悟時為增,迷時為減等的虛妄之相。所以說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。丁二:顯性竟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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