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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(20)無無明、亦無無明;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(一)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3:54:44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(20)無無明、亦無無明;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(1000111)(祥說十二因緣)



經文:無眼界,乃至無意識界。



此為破十八界,於六根、六塵外,另加六識而合計十八界。『界』為界限之義。個各界限皆不混。就是『六根』有六根的界限, 『六塵』有六塵的界限, 『六識』有六識的界限。若細說則『眼根』有眼的界限、乃至『意根』有意的界限、 。 『色塵』有色塵的界限、乃至『法塵』有法塵的界限。又『色』但為『眼』所緣,無法越『色』而有所『見』,『聲』但為『耳』所緣,無法越『聲』而有所 『聞』, 乃至『法』為『意』所緣,不能越『法』而有所想。 『色塵』以『眼根』為『界』,乃至『法塵』以『意根』為界。

因『眼』所見唯『色』,非『聲香味』等所能見,乃至『眼識』必依『眼根』而發,餘根不能。 『眼根』除發『眼識』外,亦不能另發『耳鼻舌』等識,其他類推之。



色境在外為『外界』,眼根在內為『內界』,識生其中為『中界』。界有『作用』與『保持』二義。



【分譯】一、無眼界,乃至無意識界:

(一)乃至:此二字是文章上的一種省略法,並沒有將十八界的名稱全都說出來,但舉最初的『眼界』以及最後的『意識界』,將其中的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、 意界之根;色界、聲界、香界、味界、觸界、法界之六塵;以及眼識界、耳識界、鼻識界、舌識界、身識界、之五識等共十六界以『乃至』二字蓋括而省略了。



(二)無眼界….無意識界:能『見』之『根』名為『眼界』,能聞之名為耳界,乃至能覺知之根名為意界。所見之境名謂色界,乃至所想像之境為法界。了別色境名眼識界,乃至了別法境名意識界,合起來謂之十八界。



略說『六識』的內容:



眼根為所依,色境謂所緣以生起了別的作用,叫做眼識;耳根為所依,聲境為所緣而生起了別的作用,就做耳識;乃至法境為所緣,廣起分別計度為其作用,叫做意 識。眼識以了別『色境』為他的『作用』,乃至『身識』以了別『觸境』為他的作用,意識以了別法境為他的作用。前『五識』所以的是『物質』的『色根』,第六 識所依的是『精神性』的心根。



前五識的功能是『直覺』,只能各緣一境,全無記量分別之心(只能緣一境而已),只能緣現在、無法緣過去及未來。但是第六識的功能分別計度、而且能夠回憶過去、預想未來,此為眾生造業之根本業識所在場所。



眼等六識若依生理學的名詞來說:就是:識覺(眼識)、聽覺(耳識)、嗅覺(鼻識)、味覺(舌識)、觸覺(身識)、知覺(意識)。前『五識』相當於心理學之『感覺』(見色聞香只知道是色、是香,而無法起第二念。



第六意識是相當於心理學的『知覺』,不但知是色、是香,更進一步能知是花之色、是花之香及其它原因。前十二入是有的屬於『色』、有的屬『心』,為此『六 識』概屬『心法』。總之, 『識』依於「根」而發生『了別』的作用, 『根』依於『識』而發生了『作用』, 『塵』為『根識』所作用、所了別。



所以六境是六根所緣,為六識所認識的對象,六根是能緣六塵,為六識所生起的處所;六識是依六根所生,為了別六境的功能。所以『根塵識』三者,有相互依的關 係,如果缺了一者,則對一切事物就無法發生活動的作用。此三者必須相應一致,才能夠發生種種作用。根與境相接應後,若沒有識與他們連繫,那物質與精神是無 法發生任何作用的。



六根六塵虛妄不實之理已明,故以其所依之『根』既空,而能依之『識心』自空。所謂內既亡六根,外亡六塵,中亡六識,三者俱空則靈光獨耀,內外中間融為一『性』(真空實相)!試問,十八界虛妄執 法又在何處?故曰『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』。

楞嚴經云:『根塵脫粘,是無所寄,根塵無體,識性元空。』又云:『若有一人發真歸元,十方虛空皆消殞。』



十方虛空皆由凡夫心生顛倒執著而有,眾生若能不被所迷,了妄證真,恢復本來真心,全相皆性,則法法當體皆是真空實相,那有『五蘊』等虛妄之幻相可言呢?由此可以轉『五蘊』為『三德』、轉『十二入』為『二相』(轉六根為智相,轉六塵為用相)、轉『八識』為『四智』。



若能夠明白此真理,則『蘊』入『界』處,本極圓妙無礙,根塵皆是眾生『自性』中(本具)元由明智,只因眾生喜好緣影塵事而蒙蔽自性真如,妄生執著認假為真,故不得不破此十八界。



這些蘊入界處的虛妄假合之法,皆是妄執虛幻不實緣起緣滅的假象而不放,此假合之法『本體是空』的,只是『凡夫』癡迷誤認此虛妄假象為『實法』,但是『菩 薩』能以『般若』妙觀察智照之,了知真空實相理體上,本無此虛妄之法,故可以了達當體即空之理,能夠一一破之而知皆是『無』。



就『事』相來說,則此蘊入界處,乃是迷情虛妄之法,(是苦本、是無常、是無我),故當需破除之。 『真空實相』,是究竟之真理,(是常、樂、我、淨),故當徹底實證。行者若無法『空』掉『虛妄諸法』,如何可以覓得『真空實相』,此為『方便義』。



就『理』相來說,即從『一切法』本性中而融觀一切法,則了達『虛妄』相中全體皆『真』實不虛。若觀煩惱即菩提、生死即涅槃、實無少法可破(即離一切法)、 亦無少法可破(即離一切相),一切無壞無失,即是一合相,無得無證,了了明白,法法皆真空,法法皆實相,此為『真實義』。



以上是對於『心色』並迷者而說,故開六根的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五界),六塵的(色、身、香、味、觸五界),及法塵中的(無表色半界),共十界半屬『色法』。



(無表色半界)—指第六法塵,眼既不可見,又無法以耳鼻舌來接觸,故稱無表色,單指色身。

開六識的(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六界),以及法塵中的(心所法半界),並意根一界位七界半,屬『心法』。總共十八界,共三科法門,各隨眾生根性,任修一法,即能契入得悟,所謂一悟一切皆悟。



{三科}



一切諸法分為蘊、處、界三類,稱為三科。

『蘊』舊譯為陰、眾。乃積集之義,謂許多物事聚集一起,係指有為法而言,如五根、五境等諸色(物質)聚集,即稱為色蘊。



『處』舊譯為入。為心、心所生長門之義。心王、心所以處為所依,緣處而生長,若離處,則不得生長。一切諸法分為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等三科,其中六根、六境合為十二處。



『界』含有層、根基、要素、基礎、種族諸義。界為各種分類範疇之稱呼,如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根,對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等六境,而產生眼識、 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等六識,合稱為十八界。又如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稱為六界。此外,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稱為三界;此「界」有接近於「境界」 之意。唯識宗即將一切法之種子稱為「界」,有要素、因之意。



蘊處界又作陰入界、陰界入。即:



(一)五蘊,又作五陰、五眾、五聚。指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。



(二)十二處,又作十二入。指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。



(三)十八界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、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、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、意識。



【合譯】依照以上所說『是諸法空相』道理來看,就能夠了達『真空實相』的理體上、本來『清淨空寂』,於中是沒有所謂的『五蘊』(色受想行識),和眼等『六 根』、 色等『六塵』,以及眼識界等六識所造作的『虛妄之法』,故曰: 『是故空中無色,受、想、行、識,無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無眼界、耳界、鼻界、舌界、身界、意識界。』



已三:對心色並迷者破十八界(竟)

戊初:破凡夫我相(竟)



戊二:破二乘法相\已初:破緣覺十二因緣法



已初:破緣覺十二因緣法

經文:無無明,亦無無明盡;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。



【預譯】此空十二因緣。因是『觀』因,為能生之種;緣是『助』緣,如雨露、人生等,為助生之機。諸事起緣是因,由中間助成為緣。故有十二支: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。此十二因緣為一切眾生流轉輪迴三界六道中受生死的由來。



『緣覺』二乘人雖能夠破除『我執』,但『法執』尚存未破,因為『實相』中若有一法未破,則所見皆是虛妄之法。金剛經云:『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』此十二因緣 為『緣覺』乘所修之法。緣覺又名為『辟支佛』。『辟支』為『因緣』之義,而『佛』為『覺』之義。合之為『因緣覺』而簡稱之『緣覺』或是『獨覺』。一般解釋 為生於有『佛』住世,聞佛所說十二因緣法而能夠開悟者謂之『緣覺』,其實不一定有佛在世,承佛十二因緣法而能夠悟道者亦可稱謂『緣覺』,即使是無佛住世, 而能蒙善智識的開示,或是自己閱讀經典由是因緣而悟道者均可稱為『緣覺』。否則生於佛前或是佛之後的眾生永遠無法成就為緣覺聖者了。





以此來觀十二因緣生滅的道理,能夠在無佛住世、或是無緣親自聽聞佛開示諸理,或是接近善智識者,但是能夠獨自觀察因緣賭物而能悟道者,皆可稱之為緣覺之 類。人人皆有佛性而覺,以此自覺的功夫而能夠覺悟者,或是修十二因緣凡法,覺悟無生之理而能夠證果者,名為『緣覺』。此為小乘辟支佛果。當應回小向大,勇 猛精進,更上層樓,證成佛果。



【分譯】一、無無明、亦無無明盡,乃至無老死、亦無老死盡。



此文順序應如入: 無無明,乃至無老死為一句。亦無無明盡,乃至無老死盡為一句。



(一)無:字作『空』字解。即無明空,乃至老死空。

(二)盡:字作『滅』字講。

(三)乃至:二字是『超略』詞,但舉最出的『無明』與最後的『老死』二支,並將其中的十支如『行、識、明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』等略去。



此十二因緣有『還滅門』及『流轉門』等二門。



(1)流轉門:此是說明流轉輪迴的生死相狀,乃由迷而成凡夫,是苦因苦果。

(2)還滅門:是只解脫生死的法門,乃由開悟而入聖,是樂因樂果。



此二門之意義如下:



(1)流轉門:這是一種譬喻,凡夫生死無盡,猶如『水』流動不息,車輪的旋『轉』不停一樣,故以此稱之。例如六道凡夫生死之法造業不息,就如此流轉不息。

(2)還滅門:此門即是『滅』除煩惱生死, 『還』歸涅槃本性,故以還滅門稱之,此為三乘聖者解脫之法。



順觀及逆觀十二因緣:



(1)染緣起: 「無明」是前世的煩惱「惑」,「行」是前世的「業」,感招今世之「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」五支之「苦果」,而「愛、取」是今世之「惑」,「有」是今世的「業」,而感招來世「生、老死」兩種「苦果」。如此是順觀十二因緣。

(2)淨緣起:無明滅(盡)則『行』滅,行滅則識滅,乃至有滅則生滅,生滅則老死滅,此為還滅門,是逆觀十二因緣。



菩薩瓔珞本願經:

所謂十十二因緣十種照。

一我見十二緣。二心為十二緣。 三無明十二緣。四相緣由十二緣。 五助成十二緣。六三業十二緣。

七三世十二緣。八三苦十二緣。

九性空十二緣。十縛生十二緣。 逆順觀故現無量身。



在講流轉門之前,先將十二因緣的名義解釋一下:



(1)無明:為煩惱之別稱。不如實知見之意;即闇昧事物,不通達真理與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之精神狀態。亦即不達、不解、不了,而以愚癡為其自相。泛指 無智、愚昧,特指不解佛教道理之世俗認識。為十二因緣之一。又作無明支。俱舍宗、唯識宗立無明為心所(心之作用)之一,即稱作癡。為一念妄動而障蔽了本覺 妙明,不解真空實相,因而妄起一切執著,稱之『無明』。此即迷惑『我、法』二種空理。眾生不明『五蘊皆空』虛幻不實之理,妄執四大為自身相而不空,六塵緣 影為自心相,亦不解諸法皆緣起緣滅『無性』之理,妄執萬有為實法,此為『法執』無明。內執根身為我,外執器世界為法。此一念不覺,而墬入我法二不空中所以 叫做無明。



(二)行:原為造作之意,後轉為遷流變化之意。

(1)造作之義。義同於「業」。十二緣起中第二支「行」即屬此類。指能招感現世果報之過去世三業(身業、口業、意業)。亦即人的一切身心活動。

(2)遷流變化,即「有為」之義。蓋有為乃由因緣所造,故係指無常之一切法。諸行無常中之「行」既屬此類。五蘊中之「行蘊」亦即此義。



***待續***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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