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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(30)無苦、集、滅、道(二)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3:59:29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***續前***



(30)無苦、集、滅、道(二)



1) 苦諦:生死---是人生的問題,集的結果。

2) 集諦:業惑---為緣起的問題,苦的原因。

3) 滅諦:涅槃---是證悟的問題,修到目標。

4) 道諦:法門---是修養的問題,斷證工具。



若觀世出世間一切諸法,皆逃不過『因果』二字。所謂種瓜得瓜,種豆得豆,種子為因,結實為果,若無種子就無果可結。也就是說,集是苦之因,苦是業惑之果, 道為滅之因,滅為道之果。若無『貪』等業之『集』因,就不會招感生死的『苦』果。若無精勤修道之因,怎能夠得到涅槃寂『滅』之果。



五、諦;含義有二:--

(1) 審查:即是覺知義,是就『智』方面解釋。

(2) 真實:即不虛之義,是就『境』方面解釋。

(一)、諦的意思有下列四種:--



1) 審查三界生死,『真實』是苦而無樂,故以『苦諦』稱之。

2) 審查貪等業惑,『真實』能夠招感三界生死而無法避免,故以『集諦』稱之。

3) 審查涅槃理體, 『真實』寂滅,永離生死,故以『滅諦』稱之。

4) 審查出世道法, 『真實』能夠使眾生離苦得樂,故以『道諦』稱之。



(二)、諦還有另一個說法:--

諦能夠審查到苦是由集所招感而來的,若是要滅苦果,就先要斷集因,若想斷集因,就先要修行道法,等到修行的功行圓滿之時,便可二死(分段生死/變易生死)永亡,四相破除,頓證涅槃,真實明白此真理,就是稱之謂『諦』。



凡夫迷於此諦理,妄想堅固,真心難顯,妄心造作時起,我執不破,法執堅固,空執不放,認妄為真,難以出假利生,因而種諸業根,再依業受報,流轉四生六道之中,永無止息,亦不知有寂滅涅槃可證,無法破迷開悟,不肯修習佛理,故迷於諦理而受生。



四諦法門是佛成道後,開始在鹿野苑對五比丘等所說法,一共說了三次,稱為『三轉法輪』。為佛教中之基本教義,並為生死解脫之唯一方法。



阿毘達磨之諸論師以五取蘊為苦諦,有漏因為集諦,擇滅為滅諦,學、無學法為道諦。



四諦之理分為三階段,而各有四種行相之說,稱為三轉十二行相。先觀苦諦,依次觀集諦、滅諦、道諦。

若以苦諦為例,三轉即:



(一)初轉是「說此為苦諦」之示轉。

(二)第二轉是「應遍知(永斷、作證、修習)苦諦」之勸轉。

(三)第三轉為「已遍知(乃至修習)苦諦」之證轉。



其他集、滅、道諦亦各有三轉。所謂十二行相,據雜阿含經卷十五、俱舍論卷二十四載,即指在三轉中,各設有眼、智、明、覺四行相,而於各諦中均有十二行相。另有一種解釋則不考慮眼、智、明、覺,而認為每一諦有三轉,四諦則共有十二行相。



***三轉法輪(四相四果)***



指佛陀三轉四諦之法輪:



(一)示轉,指示「此是苦逼迫性,此是集招感性,此是滅可證性,此是道可修性」。

(二)勸轉,勸示「此是苦,汝應知;此是集,汝應斷;此是滅,汝應證;此是道,汝應修」。

(三)證轉,證示「此是苦,我已知,不復更知;此是集,我已斷,不復更斷;此是滅,我已證,不復更證;此是道,我已修,不復更修」。以每一轉各具眼、智、明、覺四行相,故成十二行相。

若以此法門而修,可成就道果者,如聲聞,而其果位階段有四:初果須陀洹、二果斯陀含、三果阿那含、四果阿羅漢。



1.『初果須陀洹』、譯為預留、或是入流,預入聖人之流,以八忍、八智之無漏十六心斷三界八十八使之見惑盡,方證初果。



(一)預流,音譯為須陀洹。分為預流向、預流果二種:

(1)預流向,即指入見道時,初見四聖諦之理,得無漏清淨智慧眼(又作清淨法眼、淨法眼、法眼淨)之階位。又因其直至預流果,不墮於三惡趣,故又稱無退墮 法。但因此位之聖者尚未證入其果位,故不稱果,而稱為向,蓋取其趣向於初果之義。(2)預流果,又稱初果,指斷盡三界之見惑(八十八使),預入聖道之法 流,以第十六心入無漏聖道(或聖者)之階位。



***十二行相(眼、智、明、覺四行相)***



以每一轉各具眼、智、明、覺四行相,故成十二行相。

『眼』司視覺之感覺器官,或指視覺性之認識機能。關於眼之分類,有諸種說法:

一般是指(三眼)惑(五眼)而言,茲略述五眼;

(一)肉眼,凡遇有障礙之物質,肉眼即不得透視。

(二)天眼,能見因緣形成之諸假象,但不見實相。

(三)慧眼,能見空理,然於他人並無利益之處。

(四)法眼,能令他人至菩提,但不知有方便道。

(五)佛眼,能知見所有一切。



『智』作智慧。即對一切事物之道理,能夠斷定是非、正邪,而有所取捨者,稱為智。後轉指斷煩惱主因之精神作用而言。如對其作嚴密之區別,智乃包攝於慧之作 用中;但一般多將智與慧視為同義,或合稱為智慧。智、見、忍三者同為慧之作用,對「見」為推求、推度,「忍」為認可、忍可而未斷其疑可言,「智」則是更進 一步,無疑地了知決斷。



佛教教義中,以獲得正智為首要之務,視其為悟界之真因。在大小二乘所共通之修道要行戒、定、慧三學中,戒能使身、口、意三業清淨,而使三昧之定現前,由定 則可發得無漏聖智之慧,故以智為究竟。觀四諦之理或觀十二因緣之理,皆為智;修六度之行,亦以般若波羅蜜之智為究竟而至佛果所得之菩提、涅槃中,菩提即指 究竟之智,涅槃為其所證之理,故大小乘對智之論述極為廣泛。



『明』。即灼照透視。意指破除愚癡之闇昧,而悟達真理之神聖智慧。據佛地經論卷二載,由於明能除闇,故以慧為自性;由於明為無明之相對者,故以無癡之善根為自性。據原始佛教經典之三轉法輪經載,修八聖道,解四諦理,成就眼、智、明、覺(皆表智慧之語),即得趣入涅槃。



 佛陀圓滿具足三明及身口之行業,故於十號之中有明行足之尊稱。初地以上之菩薩觀三世諸法實相而心明了,故於五種菩提中以明心菩提為初地以上菩薩所悟之菩提。



『覺』 。即證悟涅槃妙理之智慧。舊譯作道,新譯則作覺。覺有二義:



(一)覺察之義,係相對於「煩惱障」而言。煩惱之侵害如賊,僅聖者能覺知而不受其害,故謂之覺。

(二)覺悟之義,係相對於「所知障」而言。無明之昏闇如睡眠,然聖慧一起則明朗了知,如自睡眠中醒寤,故謂之覺。又凡夫之人,了無覺義;聲聞、緣覺等二乘之人,僅具自情,而菩薩雖能自覺、覺他,然覺行未滿;唯獨有佛,為自覺、覺他,而又覺行圓滿者。



十六見道位中之聖者,由其根之鈍利而分為:

1.隨信行,指鈍根者,即自己不披閱教文,但信他人言說而得悟道者。

2.隨法行,指利根者,由自己閱讀經典隨法而行。預流果聖者之輪迴生死,最長僅於人界與天界中各往返七度;此即言十四生間必證得阿羅漢果,絕無第八度再受生者,故稱為極七返有、極七返生。



2. 『二果斯陀舍』譯為一來,因只斷欲界九品思惑中的六品,尚有三品未斷,所以還要來欲界受生一次,故名一來。

分為一來向、一來果二種:



(1)一來向,即指已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前六品者;因此位之聖者尚未斷除後三品之修惑,故一度生於天界再來人間而入般涅槃,故稱為一來。然因此位之聖者尚未證入其果位,而僅趣向於第二果,故稱為一來向。

(2)一來果,即第二果,指已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前六品,並證入果位者。



又於一來向之聖者中,斷除前三品或前四品者,稱為家家聖者,簡稱為家家。家家,即出一家而至另一家,例如從人間生於天界,又從天界生於人間。由欲界九品之 修惑,遂須在欲界中生死七次,即在人、天中各受七生;故若斷除九品修惑中之前三品(上上、上中、上下)者,由其餘六品修惑而尚須受三大生(人、天各三 生),此稱三生家家。



若斷除前四品(上上、上中、上下、中上)之修惑者,則由其餘五品修惑而須受二大生(人、天各二生),稱為二生家家。三生家家之中,「天三人三」或「人三天 三」;二生家家之中,「天二人二」或「人二天二」之受生者,因其於人、天中之受生次數相等,故稱為等生家家。三生家家之中,「天三人二」或「人三天二」; 二生家家之中,「天二人一」或「人二天一」之受生者,因其於人、天中之受生次數不同,故稱為不等生家家。其中於天界或人間悟得預流果之聖者,稱為家家聖 者;於天界得阿羅漢果之聖者,則稱為天家家;於人間得阿羅漢果之聖者,則稱為人家家。



3. 『三果阿那含』譯為不來,此聖者已能斷欲界殘留三品思惑盡,即無欲界煩惱之因,則無欲界生死之果,故不再來欲界受生,名為不來。

不還(不來),音譯為阿那含,簡稱為那含。分為不還向、不還果二種:



(1)不還向,即指已證得一來果之聖者,將斷除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後三品,而即將證入不還果之階位;以其趣向於第三果,故稱不還向。不還向之中,若斷除欲界 九品修惑中之七品或八品,尚餘一品或二品者,須於欲界之天界中受生一次,稱為一間;又作一生、一品惑,即間隔一生而證果之義;亦稱一種子,或稱一種。

(2)不還果,即第三果,指已斷盡欲界九品修惑中之後三品,而不再返至欲界受生之階位。因其不再返至欲界受生,故稱為不還。



***五不還天***



不還果又可分為五種,稱為五種不還,又作五種阿那含、五不還果、五種般。即:

1.中般,指不還果之聖者死於欲界而生色界時,於色界之「中有」位而入般涅槃者。

2.生般,聖者既生於色界,未久即能起道聖,斷除無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者。

3.有行般,生於色界,經過長時之加行勤修而入般涅槃者。

4.無行般,生於色界,但未加行勤修,任運經久,方才斷除無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者。

5.上流般,先生於色界之初禪,漸次上生於色界餘天之中,最後至色究竟天或有頂天而入般涅槃者。上流般可分為樂慧、樂定二種。此二種之上流般又分全超般、半超般、遍沒般三種。



4. 『阿羅漢果』譯為無生,不會再來三界受生死。由於在三界中,斷盡欲界九品思惑後,又在色界天中之『五不還天』勇猛精進用功修持,進而斷色界及無色界,每界 四地,每地九品,共斷八九、七十二品思惑,連前欲界九品共九十九、八十一品思惑,完全斷盡,則證四果。當知此見思二惑是三界生死根本業因,今因即滅,則果 不生,故不再來三界受生,故云無生。此為小乘之極致境界,故仍需迴小向大修持。



(四)阿羅漢,意譯作應供、應、無學。分為阿羅漢向、阿羅漢果二種:

(1)阿羅漢向,又作無學向,指已證得不還果之聖者,入於阿羅漢道,雖尚未證入其果位,但以其趣向於第四果,故稱阿羅漢向。

(2)阿羅漢果,即第四果,又作極果、無學果。指已斷盡色界、無色界之一切見惑、修惑,而永入涅槃,不再有生死流轉之階位。證入阿羅漢果之聖者,超出三 界,四智已經圓融無礙,已無法可學,故稱為無學。前面所述之四向三果,皆為得漏盡,以證入阿羅漢果,常樂以戒、定、慧三者為修學,故稱為有學。



何謂無苦、集、滅、道呢?菩薩以般若妙智起觀照,能夠照見五蘊皆空之理,故知苦等當體即空的真空實相,清淨本然,本即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、不生不滅,故知 世間非僅沒有『苦、集』二諦的虛妄之相,就連出世間的『道、滅』二諦,在真空實相的理體上,亦沒有它的痕跡存在。自性真如,在諸法空相中,是沒有生滅可 修,自性空寂、本無生死可言,亦無煩惱可斷,自性原本具足,本不待修方顯,亦無需修證可得,只需尋回自性本心,即見真心。



由此可知『苦、集』不外為『五蘊』之法,菩薩行深般若時,能照見五蘊皆空,五蘊即空,則苦集無所憑籍。若缺了苦集生起的要素(五蘊),自然就沒有所生的事實(苦集);若無所要滅的對象(苦集),則何需有能滅的主體(道滅)。

因為眾生迷故,所以說四諦法以對治之,菩薩悟故,了知苦等當體即空之理,故曰:『無苦、集、滅、道』(竟)



已二、破聲聞四諦法竟

戊二、破二承法竟



『諦』審實不虛之義。指真實無誤、永遠不變之事實,即真理。 摩訶止觀卷一下、卷三上、卷五上等所說者,為:



(一)空諦,又作真諦、無諦。諸法本空,眾生不了,執之為實而生妄見。若以空觀對治之,則執情自忘,情忘即能離於諸相,了悟真空之理。

(二)假諦,又作俗諦、有諦。諸法雖即本空,然因緣聚時則歷歷宛然,於空中立一切法,故稱假諦。

(三)中諦,又作中道第一義諦。以中觀觀之,諸法本來不離二邊、不即二邊、非真非俗、即真即俗,清淨洞徹,圓融無礙,故稱中諦。



『三十七道品』

四念處—外凡位

四正勤—煖位

四如意足—頂位

五根—忍位

五力—世第一位

七覺支—修道位

八正道—見地位(見道位)



所謂道品調適,乃是藉由三十七道品的調適以契入真理。第六觀,名「道品調適」,主要針對第五觀「識通塞」時,尚未通達真性(空性),不知道那一個法門與我 比較相應。故一一調適三十七科道品,選擇適合自己根機的法門,修之而入道。中根人,從第一觀「觀不可思議境」至此第六觀的「道品調適」,必能證入真諦。 在「道品調適」,分四項:



一、道品的當分,

二、道品相攝,

三、道品階位,

四、道品相生。



***識通塞(摘自人間福報)***



修學止觀中,認知何者為修道通達之道(通),何者為障礙之門(塞),是名識通塞。開始破除一切煩惱惑之前,處處有障礙為「塞」、為「失」;而遍破一切煩惱 惑之後,體悟四教通、塞之理,乃層層轉深。至此才可以明白道理、修道的方法、助道的因緣、證得的階位,而安於階位上,不貪法愛之執,是為大乘止觀。 為了 充份顯示「無生」的道理,必須先說明什麼是「通」?什麼是「塞」?若能了知「通」(達)與「塞」(不通),就能知道得失;斷惑上是如此,教義上也是如此! 外道也愛著空的智慧,故用四句來破除執著,讓他知道「通」的道理。若不執著於空的智慧,當下即能使「塞」變成「通」了。譬如:去除眼膜才能保護眼珠、破除 盜賊才能救將領一般。



若能如此,即同引人入寶所(一乘佛道)的大導師,善知何者為通?何者為不通(塞)?故能引導眾人入五百由旬(成等正覺)。此五百由旬的佛道,從見解上,以生死、煩惱、智慧三項來作檢討:



一、從生死來說:三百是三界的果報,屬於方便有餘土;實報無礙土,是為五百由旬的處所。依此推理,五百尚且是從生死中而得,是故不足把常寂光土對於五百由旬。



二、從煩惱來說:所謂見締的煩惱為一百,五下分結為二百,五上分結為三百,塵沙惑為四百,無明惑為五百。



三、從觀智來說:空觀智知是三百,假觀智知是四百,中觀智知是五百。此項與文義相符,沒有諸師見解上的過失。



註:

一、四句:即是塞中有通、通中有塞、塞自是塞、通自是通。

二、五下分結:即三界中之下分界(欲界)之五種結惑,繫縛眾生,令其不得超脫其界。即:



1.欲貪,於順情境上生起貪著之心而無有厭足。

2.瞋恚,於違情境上生起瞋恨之心而不自已。

3.有身見,於名(心)、色(色身)、五陰、十二入、十八界等妄計為身,執著我見。

4.戒禁取見,取執非理無道之邪戒。

5.疑,迷心乖理,狐疑不決,由此疑惑而迷真逐妄,背覺合塵。



三、五上分結:於三界中之上下二界各有五種結。五上分結即上分界之色界以及無色界之五種結惑,繫縛眾生,令其不得超離其界。



1.色貪,貪著色界五妙欲之煩惱。

2.無色貪,貪著無色界禪定境界之煩惱。

3.掉舉,上二界眾生心念掉動而退失禪定之煩惱。

4.慢,上二界眾生恃自凌他憍慢之煩惱。

5.無明,上二界眾生耽著禪定,而於真性無所明了之煩惱。



***待續***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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