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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(28)十二因緣祥解(三)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4:00:09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***續前***



(28)十二因緣祥解(三)(部分摘錄自人間福報)



八、明次位 以下解釋逆十二因緣修成的智慧不同,故所證得的階位也不同。說明階次時,從有漏的凡夫、聖者之四教義,依次說明:



※有漏凡夫 從三善與三惡來說:



(1)地獄、餓鬼、畜生三惡道的輕重,皆是由於無明煩惱、惡的行為,及不善的愛、取所致。



(2)天、人、阿修羅三善道的尊、卑,也是由於無明善行(有漏的善行)、於「行、愛、取、有」不動念所致也。



※聖者四教義



1.三藏教──二乘、菩薩 若翻轉無明、愛、取,而生起滅除「無明、愛、取」的智者,即入三藏教慧解脫(注{1})之賢聖行位。若轉「行、有」,生起四禪 「解觀、練、熏、修」(注{2})的行行功德,即入三藏教俱解脫(注{3})之賢聖行位。俱解脫或慧解脫的緣覺、獨覺,亦是如此情形。若翻轉「無明」為 「般若」,翻轉「行、有」為「五度(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)」;翻轉「愛、取」,可調伏諸根的妄執,即入三僧祇位(三藏教的菩薩)也。



2.通教 若翻轉「無明、愛、取」,體悟「無明、愛、取」的因緣無自性空,即入真諦理;翻轉「行、有」,修學六度,如於虛空中種樹,即獲得四忍(注{4})行位。



注解:



{1}慧解脫:指僅由無漏智慧力,斷除煩惱障(但未得滅盡定)而獲得解脫的阿羅漢。



{2}四禪:

「觀禪」明白觀照對象之禪,即觀不淨等境,以破淫欲等念;「練禪」將觀禪境界,再作進一步之鍛練淨化之禪,即以無漏禪練諸有漏禪,猶如練金;

「薰禪」將前一境界更作進一步薰習純熟,而開拓自在之境地,即能遍薰熟諸禪,悉皆通利,轉變自在;

「修禪」即將前面之境界再作進一步之修治,而增長其功德,即超入超出順逆自在之禪。 {3}俱解脫:指得滅盡定,由慧、定之力,斷除煩惱、解脫二障而得解脫的阿羅漢。



{4}四忍:指



(1)伏忍:初學佛時煩惱未斷,遇惡緣逆境時,刻意降伏煩惱,不令生起。

(2)信忍:對佛法的真理,能信受不疑。

(3)順忍:於真理深信之後,對一切外境皆能逆來順受,安忍於心。

(4)無生法忍:悟入諸法不生之理。

(5)寂滅忍:諸惑斷盡,清淨無為,湛然寂滅。伏忍、信忍,屬乾慧位;順忍,是性地位;無生法忍,是八人見地等位。



解釋逆轉十二因緣的區別,已說明凡夫、藏教、通教的內容,以下來分析別教與圓教的情形:



※別教 若翻轉「無明、愛、取」煩惱,能生道種智(菩薩度化眾生的智慧);翻轉「行、有」為善,而歷劫修行,成就六度、種種神通,淨佛國土,成就眾生,即是從淺至深的六輪行位(注{1})的高、下。



※圓教 若翻轉「無明、愛、取」,即是熾然成就三菩提燈者,即有圓教六即位(注{2})之高、下。以下解釋十二因緣,當下一念即是「六即佛性」。



1 理即 理即,指一切眾生本具佛性之理,與諸如來無二無別。十二因緣中,一人一念,悉皆圓滿具足。如:愚痴即是無明,無明即是法性(因緣無自性空故),法性 如虛空不可盡;老死也是如此。空即是法性,空亦如虛空不可無盡,空則是大乘。《十二門論》(大正三十‧一五九下)說:「空名大乘,普賢、文殊大人所乘,故 名『大乘』。」又,《大般涅槃經‧師子吼菩薩品》亦說(大十二‧七七○中):「一切眾生(皆具足佛性之理),即是一乘」。故,「空、大乘、眾生、法性」如 此等之名稱,即是「理即」。



2 名字即 從初發心聞說大乘,知道眾生具有成佛之性理;此等之人,於名字(文字意義)中,通達了解一切各種善行,皆是佛法,故稱「名字即」。



3 觀行即 既了知一切法皆是佛法(名字即),進而依教修行如所言,所言如所行,言行一致,以證此位,故稱觀行即佛。如前所說種種觀法,通達無礙,即是行處。



4 相似即 前述「觀行即」佛位中,愈觀愈明,愈止愈寂而得六根清淨,斷除見思惑,制伏無明之人;此等之人,雖未能真證其理,但於真理彷彿是真知、真證,故稱相似即。 此位為十信位,若發得:

(1)隨喜品,止是圓信。

(2)讀誦品,讀誦受持實相法,扶助信心。

(3)說法品,以實相法起化他功德,亦助信心。此三品皆是乘急戒緩(注{3})。

(4)兼行六度品,少戒急;

(5)正行六度品,事理俱急,進發諸三昧陀羅尼,得六根清淨,進入鐵輪位也。



注解:

{1}六輪位:指鐵、銅、銀、金、琉璃、摩尼輪位,配以十信、十住、十行、十向、十地、等覺等階位而稱。

{2}六即位:理即、名字即、觀行即、相似即、分證即、究竟即。

{3}乘急戒緩:不嚴守戒律,卻專研於智慧的開發。

 

以下,敘述十二因緣中,圓教「六即」之分證即、究竟即:



5分證即 指分斷無明而證中道之位,無明惑有四十一品,由十住、十行、十迴向、十地、等覺位,漸次破除一品無明,而證得一分中道。「惑、業、苦」三道, 即是「法身、般若、解脫」三德,豁然開悟,見三佛性(注{1})、住三涅槃(注{2}),入祕密藏;清淨妙法身,湛然應現一切,乃至等覺位,悉是分證即。



6究竟即 斷除第四十二之元品無明,發究竟圓滿之覺智者,即證入極果妙覺之佛位。由此三德圓滿:究竟般若、妙極法身、自在解脫,過「茶」無(空)字可 說。故知小大次位,皆約十法界、十二因緣也。 此六即佛雖因智情之深淺、迷悟高低,而有六種差別,然其體性不二,彼此互即,故稱為「即」。若人不知修行階次,妄生執著,即成增上慢,減損菩薩慧命。



九、明安忍 說明所安忍之境,為煩惱障、業障、報障,而三障不出十境。故「安忍」者,乃觀十法界因緣中,所生起三障、四魔種種違順之遮道法。



※業障──明所忍之境 十境中,業相境、魔事境、禪定境、二乘境、菩薩行行等法,皆從「行、有」兩支生起。



※業障──明能忍之相 若能安忍即能成就如來「行、有」的功德,所謂六根清淨(圓教十信位)之報相也。



※煩惱障──明所忍之境 所謂煩惱障發,指貪、瞋、邪計、深利諸見慢,二乘的通教、別教,三藏教的菩薩,以上諸慧行等,皆是「無明、愛、取」支中所生起。



※煩惱障──明所忍之相 若能了達以上諸相,悉能安忍,則即開佛知見。



※報障──明所忍之境 所謂報障發,種種「五陰、十八界、十二入」、種種八風(利、衰、毀、譽、稱、譏、苦、樂)、種種病患,即是「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」七支中發。





注解:

{1}三佛性:指

(1)正因佛性:眾生本具之理性;

(2)了因佛性:顯發法身之照了覺智;

(3)緣因佛性:資助覺智之功德善根。



{2}三涅槃:天台宗就體、相、用彰顯不生不滅之義,所立之「性淨涅槃、圓淨涅槃、方便淨涅槃」。



{3}開佛知見:謂破除無明,開顯如來藏,而彰顯實相之理。



已說明「明安忍」中業障、煩惱障的內容,以下敘述「報障」的安忍相:



※報障─明所忍之相 若知道所悟入的真理,即是佛性,視障礙也是法性(不動轉取捨中{1}),猶如虛空,不斷「生、死」而入涅槃,不破壞「五陰、十二 入」而顯真實法身也。 ※結語 能如是通達安忍的意涵,就能於煩惱障、業障、報障無所障礙。菩薩若住於忍辱地(注{2}),柔和善順(注{3})而不卒 暴(注{4}),心亦不驚(注{5}),是名「安忍心成就」。若是聲聞人,住此忍辱法,終不退作五逆罪、一闡提(無善根者)之人;若是菩薩住忍辱地,就不 會再生起障礙修道的重罪。



十、無法愛 「無法愛」,又稱「離法愛」。即去除對非真菩提之執著,而進入真正之菩提位。可分真位與似位兩種。



(一)似位 菩薩從初調伏煩惱的伏忍(注{6}),進入安住實相的柔順忍(注{7}),即發鐵輪(十信)位「似解」的功德,對此相似的智慧、功德、法 性,皆不生愛染。若以為有真智慧,則生「無明、愛、取」故;若以為有真功德,則有「行、有」的業;若以為見到法性,即產生「名色、生、死」故,故不應執 著。 ※頂墮相 若於相似的智慧、功德、法性等三法,產生愛著,就不能進入菩薩位,但也不會墮入二乘,是名「頂墮」(注{8}),亦名「順道」。觀「無 明、愛、取」,為順智慧修行的方法;觀「行、有」,為順修行的實踐道路;觀「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」等,為順入法性之道。順此三道,故不會墮 入聲聞地;若貪愛此三道,則不入菩薩地。



注釋:

{1}不動轉取捨:由惑業感苦樂報,當處正眼看來,莫一一非本有妙性。

{2}住忍辱地:安住於眾生忍、法忍、無生法忍中。

{3}柔和善順:柔者,自柔伏其心及柔伏眾生。和者,修六和敬、持戒、修禪智及證解脫法。善順者,善知眾生根性,隨順調伏。

{4}不卒暴:卒,猝然間、倉促;暴,暴躁。做事不倉促、暴躁,有定力故。

{5}心不驚:善聲、惡聲乃至霹靂、諸惡境界及善色像,耳聞眼見心皆不動,解空法故,畢竟無心,故言不驚。

{6}伏忍:開始學習觀解,能調伏煩惱,故名。 {7}柔順忍:安住於實相之理,心柔智順,故名。 {8}頂墮:菩薩於十信之相似位,永斷見思二惑,得六根互用之功德,故云頂;於此不更進修入十住之位,是名頂墮。



※起愛相



若菩薩欣羨愛著諸佛功德,不再貪念二乘及其餘方便法門,是名為菩薩「愛染」。

因愛著諸佛功德的緣故,所以不能轉「無明、愛、取」為真正的智明;

不能轉「行、有」為殊勝的妙行;

不能顯「識、名色」等為法身。



「惑、業、苦」三道不能轉,又豈能進入菩薩位呢? 若不執著「智慧、功德、法性」相似的三法,就不會對「道」的清淨光明產生愛著,既能滅除無量眾罪,使心常常清淨如一;這樣的人,則能見到般若」。般若尚且都不執著,何況是其它的法門呢?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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