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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(4)淨三業/淨壇/安土地神咒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4:53:20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***續前講***



(4)淨三業/淨壇/安土地神咒



經文:淨三業神咒



身中諸內境、三萬六千神、動作履行藏、前劫並後業、願我身自在、常住三寶中、當於劫壞時、我身常不滅、誦此真文時、身、心、口、業皆清淨、急急如律令。



『三業』是指身、口、意三者所引起造作之惡業。三業不消,墬於地獄。



『身業』是指身所作及無作之業,有善有惡,若殺生、不與取、欲邪行等為身惡業;若不殺、不盜、不淫,即為身善業。



『口業』又作語業,指口所作及無作之業,有善有惡,若妄語、離間語、惡語、綺語等為口惡業;若不妄語、不兩舌、不惡語、不綺語則為口善業。



『意業』是指意所起之業,有善有惡,若貪欲、瞋恚、邪見等為意惡業;若不貪、不瞋、不邪見則為意善業。此外,另有非善非惡、無感果之力的無記身口意三業。



經文:身中諸內境、三萬六千神。



解說:體內五臟六腑、諸神安在護身、五臟六腑調合、身心自在、上下流通、長養活潑、元神光彩、精氣身足、身口意業皆清淨、自性真如再顯現、當可修成聖境界。



經文:動作履行藏、前劫並後業。



解說:業有兩種二業,即:



(一)引業與滿業。六趣各有總、別之二報,如人趣中,所有人皆同屬人趣之果報,此為總報;其中復有智愚、美醜等差異,稱為別報。引發總報之業因,稱為引業;成滿其別報之業因,則稱為滿業。



(二)善業與惡業。善業為五戒、十善等善道之所作,能感善趣之樂果;惡業為五逆、十惡等罪惡之所作,能引惡趣之苦果。



就善、惡、無記等三性分業為善業、不善業、無記業。



(一)善業,指以無貪、無瞋、無癡等為因緣之業。

(二)惡業,又作不善業,指以貪、瞋、癡等為因緣之業。

(三)無記業,非以無貪、無瞋、無癡等,亦非以貪、瞋、癡等為因緣之業。



『五業』分為下列說明之:



(一)取受業,謂眼等能見色等。

(二)作用業,謂地等能任持等,或復諸法自相所作,謂所有色質礙變壞等。

(三)加行業,謂意解為先,起身業等。

(四)轉變業,謂金匠等造莊嚴具等。

(五)證得業,謂聖道等證涅槃等。



隨受報之遲速分為五種:



(一)順現法受業,即於現在作業現生受報。

(二)順次生受業,即於現生作業來生受報。

(三)順後次受業,即於第三生以後受報。

(四)時分不定異熟定業,即僅知何果而不知何時受報。

(五)時分不定異熟不定業,即不知何果亦不知何時受報。



由於本身所造作善、惡諸業,將有異熟之果報,不是不報,只是時間未到,終將有報,(現世報、來世報、後世報、一定會報)。



經文:願我身自在、常住三寶中。



解說:人身當調理、行住坐臥皆需正常,飲食輕淡,少油少鹽,多喝開水,營養均衡,精氣神足,人當健康,身心自在無礙。



人身三寶:水、火、風。

外有三寶:精、氣、神。

內有三寶:靈、覺、生。



經文:當於劫壞時、我身常不滅、誦此經文時、身、心、口。業皆清淨。急急如律令。



解說:當於三劫末世之時,需先清淨法身,破除四相,除去我執,法執空執,三心亦滅,二死永亡,尋回本來,真如實相,明心見性,如如不動,圓覺無礙,證成妙覺。故於劫壞,法身清淨,不生不滅,圓證菩提。虔誠持誦,三業皆淨,定成妙覺。



經文:淨壇神咒

太上說法時、金鐘響玉音、百穢藏九地、群魔護騫林。



解說:太上老君說法時,金鐘玉鼎響徹雲霄,開壇說法,眾生所造諸罪業,積滿三界九地之中,蓋三界內眾生,積善少而作惡多,沉迷愚痴,無法開悟,流轉輪迴, 故太上宏恩演法,導引眾生,迴向正道,破迷開悟,聽經聞法,除妄歸真,當需破除群魔,以免誤導眾生,十方護法,皆來擁護,護持誦經,聽聞說法,得以開悟。



經文:天花散法雨、法鼓振迷沉。



解說:太上說法時,天上之妙華,散於眾生及會上諸有緣身上,狀極殊勝莊嚴,所說妙法有如法雨及時滋潤眾生之心田,使其開悟破迷,太上說法有如戰鼓雷聲響 動,直擊人心,當下醒悟,故可救度眾生,離苦得樂,眾生皆能以此善法開悟,破除一切煩惱迷思,超越生死苦海,而可達到淨土彼岸,究竟解脫涅槃。



經文:諸天賡善哉、金童舞瑤琴、願傾八霞光、照依皈依心。



解說:諸天(三界九地各天)顯現一片祥光,金童玉女舞動,仙樂飄降,祥光普照,彩雲飄渺,眾仙神佛,皆赴聖會,霞光映現,眾生皆依八正道起修,眾生皆歸順太上譚恩,以明心見性,當可開悟。



經文:蚤法大法稿、翼侍五雲深、急急如律令。



解說: 『蚤』字通『早』。及早修持、未圓之道、遣除執著及五種妨礙修道之障礙。 『五障』指修道上之五種障礙。又作五蓋障。大日經疏卷一舉五種:



(一)煩惱障,根本煩惱之障礙。

(二)業障,過去、現在惡業之障。

(三)生障,因前業而生於惡環境之障。

(四)法障,因前世之因緣,無法遇善知識,故有不得聞法之障。

(五)所知障,雖聞正法,然因諸種因緣而無法修行般若波羅蜜之障。



經文:安土地神咒。

元始安鎮、普告萬靈、嶽瀆真官、土地祇神、左社右稷、不得妄驚、回向正道、內外肅清、各安方位、備守壇庭。



解說:元始天尊,演法安定,鎮守十方,宣告天下諸靈,生而無德者,惟曾經效勞宮堂廟者,出錢出力,死後被該宮堂廟之神佛收為兵將使喚,故稱為『嶽瀆真官』即是陰神之義,與正神之兵將有分別。



『社神』一方土地神在左, 『稷』為穀神在右,眾生能有土地神及穀神庇佑,五穀豐登,衣食無缺,不會驚嚇,皆歸正道,邪魔鬼怪,一切驅盡,不會干擾,五方兵將,皆已到位,鎮守壇庭,平安無礙。



經文:太上有命、搜捕邪精、護法神王、保護誦經、皈依大道、元亨利貞、急急如律令。



解說:太上老君命令,諸天兵將,捕盡邪精,不可擾眾,一切鬼神諸王,不法陰邪等神,皆需聽令護持誦經者,普度得以開悟,開始悟通,得利演正,當下解脫,皆 皈依大道,自古至今,一切變化,生滅不息,皆由業力,致使輪迴,依文解意,以三般若,深入經藏,了知實義,能起觀照,親證實相,歸向正法,依教奉行,破妄 歸真,尋回本來,真心再顯,當下覺悟。



***待續***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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