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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資料

標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詳解 {2}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5:02:06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詳解 {2}



(乙) 譯人 (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)

鳩摩羅什華言童壽,於後秦弘始四年,奉詔翻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。

『三藏』即『經藏』『律藏』『論藏』。

『經藏』世尊說的法門,諸大弟子結集下來叫經藏。

『律藏』世尊所定的戒律,諸大弟子把他結集下來叫律藏。

『論藏』。諸大菩薩解釋經、律叫論藏。

『法師』能夠給眾生做示範的稱為法師,能夠自利利他者就叫『法師』。

『三藏法師』可以貫通『經』『律』『論』三者方可稱為『三藏法』。



別解經文



別解經文是分別解釋經文的義理,佛經都分三大科。



第一『序分』。

第二『正宗分』。

第三『流通分』。



現在的『金剛經』的本子是三十二分的,是梁武帝之子照明太子所分。



序分。為諸經三分之一。與正宗分、流通分合稱一經三段、三分科經。



一部經之內容可分三段,初段敘述該經之由來、因緣,稱為序分;

次段講說該經之宗旨,稱正宗分;

末段則論及未來普及之法,稱流通分。



此種三段分法係自劉宋以來經典中所使用者。



傳係東晉道安所立,然於道安所著之「人本欲生經註」中,未見如是分段,故知或為傳說之誤。唐朝玄奘所譯之佛地經論,內分教起因緣分、聖教所說分、依教奉行分等三部分,與上記之序分、正宗分、流通分之分法相符,可謂三段分法之運用典型。



{待續}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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