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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詳解 {33}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5:16:46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詳解 {33}



八苦:

即生、老、病、死、求不得、愛別離、怨憎會、五陰熾盛等八苦,這八苦包括了眾生身、心二方面的痛苦。

乃眾生輪迴六道所受之八種苦果,為四諦中苦諦之主要內容。即:



(一)生苦,有五種,即:

(1)受胎,謂識託母胎之時,在母腹中窄隘不淨。

(2)種子,謂識託父母遺體,其識種子隨母氣息出入,不得自在。

(3)增長,謂在母腹中,經十月日,內熱煎煮,身形漸成,住在生臟之下,熟臟之上,間夾如獄。

(4)出胎,謂初生下,有冷風、熱風吹身及衣服等物觸體,肌膚柔嫩,如被物刺。

(5)種類,謂人品有富貴貧賤,相貌有殘缺妍醜等。

(三)病苦,有二種,即:

(1)身病,謂四大不調,疾病交攻。如地大不調,舉身沉重;風大不調,舉身倔強;水大不調,舉身胖腫;火大不調,舉身蒸熱。

(2)心病,謂心懷苦惱,憂切悲哀。

(四)死苦,有二種,即:

(1)病死,謂因疾病壽盡而死。

(2)外緣,謂或遇惡緣或遭水火等難而死。

(五)愛別離苦,謂常所親愛之人,乖違離散不得共處。

(六)怨憎會苦,謂常所怨仇憎惡之人,本求遠離,而反集聚。

(七)求不得苦,謂世間一切事物,心所愛樂者,求之而不能得。

(八)五陰盛苦,五陰,即色受想行識。陰,蓋覆之義,謂能蓋覆真性,不令顯發。盛,熾盛、容受等義,謂前生老病死等眾苦聚集,故稱五陰盛苦。



四聖諦



眾生因有這麼多種的痛苦而又不知道脫苦法,所以永遠沈淪在痛苦中。佛陀一心想要為眾生解脫痛苦,在菩提樹下悟得了生命的真諦和解脫的方法。

佛陀所悟出的人生真諦,就是四聖諦。四聖諦是:

「苦諦」:由上面的分析,佛陀知道世間皆有這苦果。

「集諦」:眾生之有苦,是因貪、瞋、痴等煩惱及善惡諸業,二者集起成為苦因。

「滅諦」:滅就是寂滅,即是入涅槃,為出世之樂果。

「道諦」:就是八正道,修八正道即是出世之樂因。



八正道



1.正見 2.正思維

3.正語 4.正業

5.正命 6.正精進

7.正念 8.正定



一者、正見:就是徹見了解苦、集、滅、道之理。這以無漏智慧為體。

二者、正思惟:既見四聖諦之理,再思惟其義,使自己的真智增長。這以無漏之心為體。

三者、正語:以真智修口業,不作一切非理之語。這是以無漏戒為體。

四者二正業:以真智消除自身之一切邪業,住於清淨之身業。這以無漏戒為體。

五者、正命:清凈身、口、意三業,順於正法而活命,離五種邪活法。這以無漏戒為體。

六者、正精進:以真智慧精修涅槃之道。這以無漏勤為體。

七者、正念:以真智慧憶念正道而無邪念。這以無漏之念為體。

八者、正定:以真智慧入於清淨無漏之禪定。這以無漏定為體。



十方國土中。惟有一乘法(即佛法)。謂一心也。{心即是法。法即是心}。二乘之人。不能解悟。謂{言心外即別有法}。逆生執著。{住於法相}。此同眾生之見解也。

逍遙翁曰。凡夫不識自佛。一向外求。住相迷真。分別他境。不為助道。但求福門。似箭射空。如人入暗。不用將心向外求。菩薩了悟人法二空。心無取捨。能知凡聖一等。空色一般。善惡一體。空有不二義諦。



是菩薩心無所住著也行於布施者。謂除我人眾生壽者四相。煩惱妄想取捨憎愛之心。世尊即以教法布施。內破一切執著。外即利益一切眾生。{菩薩布施。皆應無 住}。不見有我為能施人。不見有他為受施者。不見中間有物可施。{三輪體空}。住無所住。清淨行施不愛已乏。{不望報恩。不求果報也}。凡夫布施。希求福 利。此是住相布施也。住相布施生天福。猶如仰箭射虛空。力盡還墜也。



凡夫六根不淨。貪是六者以快其欲。是名六塵。一不如其所欲。則必布施以求滿其欲。其所住而布施者然也。



菩薩受如來無相教法無諸欲之求。無能施之心。但以法施利益一切眾生。如水行地中。無有罣礙。無所住行布施者然也。



須菩提。菩薩應如是布施。不住於相。此相之一字。即上來有無諸相也。言不住者。正是無住行施。三輪體空也。 何以故下徵起。恐謂無住。云何有福。因借虛空為喻。試問當機。令知虛空不可思量。則以法合云。須菩提。菩薩無住相布施。所獲福德。亦復如是。



猶若虛空之不可思量也。蓋前章是教諸菩薩應度眾生。行法布施。修人空觀。遣去我執。

此章是教諸菩薩於塵無住。行清淨施。修法空觀。遣去法.非法執。自此至果報不可思議。無非展轉擴充。



『復次』是前面已說過,如今再次重提一次之義。先說『降心之法』,再說『住心之法』。菩薩當心破『我執』後再破『法執』,若有『執著』就是『著相』(妄想心),前段已遠離『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,壽者相』,『微細』的『我執』已破,『妄心降伏』了。



此時『真心』尚未『安住』,仍有『法執』存在。此時對一切法仍會執著,法執如何起的呢? 就是『行於布施』的時候不可起執著,不應起分別心,不起『能度所度』之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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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待續}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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