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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詳解 {44}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5:26:54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詳解 {44}



問題一、須菩提你認為『如來得阿耨三藐三菩提耶?』



問題二、須菩提你認為『如來有法耶?』



如有人問黃檗禪師:「如何得不落階級?」

黃檗禪師說:「終日吃飯,未曾咬著一粒米,終日行路,未曾踏著一片地。與麼時,無人、我等相,終日不離一切事,不被諸境惑,方名自在人。更時時念念,不見一切相,莫認前後三際。前際無去,今際無住,後際無來,安然端坐,任運不拘,方名解脫。」

黃檗禪師的這一段話,正好用來解釋佛陀所說的不住相,照著黃檗禪師的話去做,就能如六祖所說的「一剎那間,一悟即至佛地。」前際、今際、後際都不可動念,安住不動,在這個時候能有什麼所失,又能有什麼所得呢?因為無有法可得,所以本章叫做「無得無說分」。



己二、當機裁答

須菩提言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無有定法。名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亦無有定法。如來可說。



如我領悟佛所說甚深義理,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妙三菩提,此地要注意『名』字。因為沒有一個定法要叫個名字。因為阿耨多羅三妙三菩提,翻譯成中文後是『無上、正等、正覺。』



此以果法勘驗也。因前筏喻文中。法與非法。均不應取。恐當機意謂。既不可取。如何世尊三祗煉行。百劫修因。以取菩提之果。即今人間天上。一十六會。廣開般若之談。以此而論。是法有取有說。何為而不捨乎。故此世尊雙設問云。



須菩提。汝將謂我有菩提之可得耶。有佛法之可說耶。此正如來探問當機。會與不會也。須菩提言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無有定法。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亦無有定法。如來可說。蓋當機至此。所造已深。故能靈機脫穎。而出辭吐語。便覺活潑融通。



不同前之率爾。意謂如來歷劫修行。自當得果。出世度生。自然說法。如我今者。解佛前來所說筏喻。無定之義。言未渡則取。既渡則捨。約是而推。取捨不定。故知無有一定之法。名為菩提。亦無一定之法。如來可說。



且如來所證之果。曰無上正等正覺者。

不過對三賢十聖之有上而稱無上。正等者。

不過對聲聞緣覺之偏枯而稱正等。正覺者。

乃對凡夫外道之癡邪迷夢。假名正覺而已。即所說之法。如來不過因人而示。就事隨機。遇凡說凡。逢聖說聖。



本來無有得與不得。說與不說。一定之法也。



所以者何。一切賢聖。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

此下當機自釋。謂若有菩提可取。及法可說。即取法相。則墮於有。未出凡情。若道無菩提可得。無法可說。即取非法相。則墮於空。又落聖解。



是知妙有不有。故將真空而遣有。真空不空。故菩提非相。不可相取。般若非言。不可言說。故云皆不可取。不可說也。蓋非法者。即領上無法相也。非非法者。即領上亦無非法相也。此正領前如來所示四無相也。



『無上』對著菩薩、三賢、十地、等覺,尚未成佛,若佛成了佛才叫『無上正等』

『正等』對著聲聞、圓覺二乘人的偏覺就叫『正等正覺』。二乘人只知自利而不利他,故如來超越而成。

『正覺』對著凡夫、外道的不覺、邪覺就叫做『正覺』。如來成佛後說法四十餘年,天天在說,只是『應機逗教』,如來說法是依當下眾人的根器不同而異。所以說無有定法可說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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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待續}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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