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也許因工作繁忙 或者還有些未完全恢復 竟忘了還有這一次.. 2005年大年初一 晚上信徒们一起在宮裡閒聊 母親是師姑 大伙說著前幾天母親騎機車被另一輛車撞倒輕傷 當時政府剛發表一種條例: 肇事車輛需將位置自行劃好移開 以免影響交通 否則警察到現場將先行開罰單給雙方 我聽到後就立即說:口紅都沒在帶了 還粉筆ㄟ 隔日 大年初二 開車上班途中 在近上班的地點-十字路口[重要道路] 因過年還上班 開的很慢40-50左右 過這十字路口就有一家茶坊 想說要不要買飲料帶去上班 正猶豫.....
2015-02-03 18:00:12 編號:81 瀏覽:1021 回應: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