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許因工作繁忙 或者還有些未完全恢復 竟忘了還有這一次..
2005年大年初一 晚上信徒们一起在宮裡閒聊
母親是師姑 大伙說著前幾天母親騎機車被另一輛車撞倒輕傷
當時政府剛發表一種條例:
肇事車輛需將位置自行劃好移開 以免影響交通
否則警察到現場將先行開罰單給雙方
我聽到後就立即說:口紅都沒在帶了 還粉筆ㄟ
隔日 大年初二 開車上班途中 在近上班的地點-十字路口[重要道路]
因過年還上班 開的很慢40-50左右 過這十字路口就有一家茶坊
想說要不要買飲料帶去上班 正猶豫.....
2015-02-03 18:0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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