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原居住之房宅,因為各種因素不便再居住。一日,專程請示 母娘有關遷居之事, 母娘慈悲批示,可以汰舊換新,另尋覓吉屋。得到 母娘的聖示,我們就四處找房子,經過一個多月的找尋,也看過近二十戶的房子,卻都因為格局不合或價位太高而放棄。有一天,仲介小姐原計畫帶看之房子,但在路途中忽然想到有一戶較大坪數(77)價位也較高,問我們是否要看?我們想:既來之,則隨意看看。到了大樓大廳向管理員借了門匙,入內察看,此屋裝潢新穎、格局方正、理想,但價格超出我們的預算。回家後過了2天,我們想前日有仲介在旁,不便詳細察...
2015-02-03 17:32:53 編號:45 瀏覽:539 回應: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