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詳解 {54} 無為福勝分第十一 {無為福勝分第十一} 丁二、略示周足(分三) 戊一、較量持福(分二) 己一、能較量(分二) 庚一、極顯恆河沙多 庚二、即顯寶施福多 須菩提。如恒河中所有沙數。如是沙等恒河。於意云何。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但諸恒河。尚多無數。何況其沙。須菩提。我今實言告汝。若 有善男於善女人。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千世界。以用布施。得福多不。須菩提言。甚多世尊。佛告須菩提。若善男子善女人。於此經中。乃至受持四句...
2015-02-03 15:33:50 編號:340 瀏覽:785 回應: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