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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(10)金剛經無得無說分第七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1 22:47:35) IP 220.135.49.66
內容 (10)金剛經無得無說分第七



{無得無說分第七} 
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得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耶。如來有所說法耶。須菩提言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無有定法。名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亦無有定法。如來可說。何以故。如來所說法。皆不可取。不可說。非法。非非法。所以者何。一切賢聖。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



戊四、重釋伏疑(分三)

已一、防疑示問 

須菩提。於意云何。如來得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耶。如來有所說法耶。 

釋尊成佛後,證得菩提果,『是有所得嗎?』,『無所得』;世尊天天在說法度眾,有說法嗎? 有所說,這就叫做『無說無得』。如此就會令人生疑,即然如此,為何如來得法後而天天說法呢? 若疑如來所說,『一切皆不應取』,不合『有得有說』,為何如來『得道說法』呢?為防此疑問,所以如來自己先示問以解眾疑。



學大乘佛法的人,對一切相都能夠破,但對佛相、法相不容易破。所以如來一成佛,就開導大家要信佛,可是大家沒有聽過佛法,開始教導信佛法,歸依三寶(佛、 法、僧),但當佛在世的時候,一個人就代表三寶了。為佛本身是佛寶,他說的法是法寶,本身又是個出家者,是僧寶。心中若有一點點就是執著,也是個障礙,若 是心中有個佛相、法相,心中就不會清淨。如前佛所說『可以身見如來不?』可是須菩提領悟到了『不可已身見如來』,因為如來所說身相『即非身相』。



若說的丈六金身,三十二相不是法身寶相,就是教導大家要破對佛相的執著,不但應身佛不可執,連報身佛相也不可執,是因為『凡所有相,皆是虛相』。若報身佛 都空了,那供佛不是沒有未w嗎? 不是無佛可成就了嗎? 所以前面第五分佛就講你能『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』,就不會落到『斷滅』,才能見到法身如來,就能成佛。以後又破法相,不但我執不可起,因為我執一起, 我等四相現前,所以連法執亦不可著,這就是破法執。



進一步連『非法相』的二空也不可執取,若是一執著還有四個相現前(對於空空性亦空了),從心裡清除得一乾二淨,就叫做『淨信之心』。此淨信之因亦不釵s在,於是又生了一個疑問? 

疑問:不起我執易懂,不起法執較難懂,世尊證得菩提佛果後,告訴大家如來所說的『言說章句』就是法寶呀!現在亦叫大家不要起『法執』,這不是矛盾嗎? 這是要教大家徹底把『佛』和『法』都要空掉。不可執著一尊佛,也不可執著一個法門。



無有定實之法可得。亦無有定實之法可說。 一切法離言說空。如來了真空之妙。固無法可得。亦無法可說。乃第一義深妙難名。或持戒忍辱而得之。或精進禪定而得之。應機而酬。隨叩而答。寧有定法耶。佛盡變通之義。無執無著。須菩提兩言無有定法。



非能解佛所說義乎。恐謂如來有所說也。無有定法者。根器有利鈍。學性有淺深。隨機設教。隨其所堪。而為說法。是故法無定相。若未悟時。似無所得。若悟了時。似有所得。 得與不得。皆是妄見。但不可執著。自契中道。豈有定法可說耶。



問題一、須菩提你認為『如來得阿耨三藐三菩提耶?』



問題二、須菩提你認為『如來有法耶?』



己二、當機裁答

須菩提言。如我解佛所說義。無有定法。名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亦無有定法。如來可說。

如我領悟佛所說甚深義理,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妙三菩提,此地要注意『名』字。因為沒有一個定法要叫個名字。因為阿耨多羅三妙三菩提,翻譯成中文後是『無上、正等、正覺。』



『無上』對著菩薩、三賢、十地、等覺,尚未成佛,若佛成了佛才叫『無上』

『正等』對著聲聞、圓覺二乘人的偏覺就叫『正等』。二乘人只知自利而不利他,故如來超越而成。

『正覺』對著凡夫、外道的不覺、邪覺就叫做『正覺』。如來成佛後說法四十餘年,天天在說,只是『應機逗教』,如來說法是依當下眾人的根器不同而異。所以說無有定法可說。



己三、徵起釋成

何以故。如來所說法。皆不可取。不可說。非法。非非法。所以者何。一切賢聖。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

這『何以故』是須菩提長老自己徵問而自己再解釋,因為如來所說法是隨順應眾生機緣方便引度而說,並非是『金剛般若』真實義理,故『皆不可取』,因為一執著就錯誤了。 



『不可說,非法,非非法。』

非法者非有法,只是隨順應機而說,若是誤認有法則是『法執』不滅,若說非非法時,是說所說法並非是『空法』而是實有的。如來說法時,有時說『有』有時說 『空』是針對眾生根器而說的。所以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,不可說,非法,非非法實義即明白了。若一執取就不空了,若不空就是法執不滅。



非法則不有(空)。非非法則不無(有)。有無並無。此皆為眾生而設。非有真實之法。故云非法。然亦假此以開悟眾生。又不可全謂之非法。故云非是非法也。雖 有而未當有。雖無而未嘗無。此非法非非法之意。法本不有。莫(禁止之義)作無見。法本不無。莫作有見。謂無即成斷滅。謂有即成邪見。



『所以者何』為什麼皆不可取呢?又不可說呢?因為一切三教聖賢菩薩等都成就為聖人境界,能夠成就為聖人境界,就是在修持當下不再執著一切法,一切法(有為 法)意思。一修有為法就會進入執著諸法不空的境界,所以三教聖賢菩薩是實修(無為法)的,不再執著一切法而修成證果的。在修持無為法的時候是依照五十二階 位次第而修成就的,每個階位仍然是有差別的等級,證得不同的差別位,但都是大菩薩了,所以不會著相,一著相就不可再稱謂大菩薩了。



此時果位上雖然仍有差別相,但是實在是沒有差別相的。在還沒有證得圓滿位階時,必然會有個差別相產生。這也無仿,因為全部是依照(無為法)實修而證得的差 別相,但此差別是無差別的。若是一有差別相,就不可取,若取差別相就會落入執著中。故說『一切聖賢,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』



未了人空法空。皆名執著。了此二法。即曰無為。菩薩能齊證二空。聲聞方離人空。未達法空。六祖曰。三乘根性。所解不同。見有淺深。故言差別。佛說無為說 者。即是無住。無住即無相。無相即無起。無起即無滅。蕩然空寂。佛即是覺。覺即是觀照。觀照即是智慧。智慧即是般若波羅蜜多也。其言賢聖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者。何哉。無為法得之淺者。則為賢人。若須陀洹之類是也。

得之深者。則為聖人。若佛與菩薩是也。此所以為差別



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。如來有所說法耶。答云如我解佛所說義理。皆無一定之法。可名可說。何故。如來所說法。如人飲水。冷煖自知。不可取。不可說。 非法非非法。法屬有。非法屬無。執有著相。執無落空。所以道。不是法。不是非法。又以者。用也。無為者。自然覺性。無假人為。故一切賢聖。皆用此無為之 法。然法本無為。悟有淺深。遂生差別見(竟)。



金剛經無得無說分第七結論



1. 如來自己釋疑

2. 故問如來有得阿耨多羅三妙提耶?

3. 故問如來可有說法耶?

4. 須菩提答曰: 以上二法皆答曰無也。

5. 諸法皆應眾生根器法緣而隨緣逗趣開示。

6. 並無一定之法可說、亦無為法命一名。

7. 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修故差別雖有亦無







醒世詩



無得一法只修清淨心

得失之心不可隨意起

一門深入契合真實義

法性本空何需起法執

亦復如是未曾說一法

無有定法一切隨緣說

定心安住妄心即不起

法乃因緣以滅非是真

可入無為法修起差別

說法隨緣應機逗趣說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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