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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(13)金剛經一相無相分第九(二)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1:52:28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{見惑}即見道所滅之根本煩惱有:--

五利使(身見、邊見、邪見、見取見、戒禁取見)。

五鈍使(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)等十惑。

於見道觀三界之各四諦,其所斷之見惑各各不同,即於欲界苦諦所斷有十使;集、滅二諦所斷各有七使(除五利使中之身見、邊見、戒禁取見);道諦所斷有八使(除五利使中之身見、邊見),共斷三十二使。



於色界、無色界各四諦所斷皆如欲界,然各諦之下又除瞋使,故各斷二十八使。色界、無色界共計斷五十六使,故三界共計斷八十八使(見惑表二)。復次,十惑 中,小乘以貪、瞋、癡、慢四者通於見修二道所斷,疑與五見,則唯為見所斷,說修惑有八十一種,稱為修惑八十一品(表三)。即修道時所滅煩惱共計有十種,在 欲界有貪、瞋、癡、慢,在色界、無色界各有貪、癡、慢。若以此十種配合九地,更依煩惱之強弱來分,則由上上品至下下品九種,共為八十一品。見惑八十八使與 十種修惑,合稱九十八隨眠。



五利使(身見、邊見、邪見、見取見、戒禁取見)

乃指五種迷於「理」而起之惑。即:

(一)有身見,不知吾身乃五蘊之假和合,而執著實有我身。(我執不滅)

(二)邊執見,執著我於死後斷絕,或死後常住不滅等二種邊見。(楞嚴經行陰區宇中:九、死後斷滅相,十、死後後有相)



(三)邪見,謂實無四諦因果之理,抱持此一見解,則惡不足恐,善不足好,乃邪見中之最邪者。(撥無因果者)

(四)見取見,以低劣之知見,而思諸事為優勝(楞嚴經受陰區宇中、四、得少知足相)

(五)戒禁取見,以各種非道、不如法之戒禁為生天之因,或涅槃之道,例如牛戒、雞戒、狗戒等。(楞嚴經受陰區宇中、九、謗戒無因相)。使,為煩惱之異名。



五鈍使(貪、瞋、癡、慢、疑)等十惑。

貪。欲求五欲、名聲、財物等而無厭足之精神作用。即於己所好之物,生起染污之愛著心,引生五取蘊而產生諸苦。又作貪欲、貪愛、貪著。略稱欲、愛。

瞋。又作瞋恚、瞋怒、恚、怒。音譯作醍鞞沙。心所(心的作用)之名。為三毒之一。係指對有情(生存之物)怨恨之精神作用。

癡。。愚癡之意。為心所(心之作用)之名。謂愚昧無知,不明事理之精神作用。



又作五受陰。即由取(煩惱)而生或能生取之有漏之五蘊。指色取蘊、受取蘊、想取蘊、行取蘊、識取蘊。大毘婆沙論卷七十五釋之,謂若色有漏有取,彼色在過 去、未來與現在,或起欲,或起貪、瞋、癡、怖,或復隨起一心所隨煩惱,稱為色取蘊。其餘受、想、行、識等亦如是廣分別。論中並分別蘊與取蘊之差異,謂蘊通 有漏、無漏,取蘊則唯通有漏。



{取十二因緣}



關於取之意義,據大毘婆沙論卷四十八載,有執持、收採、選擇三義;煩惱能熾燃有情之業火,且其行相猛利,如毒刺能傷法身慧命,故稱取。

為煩惱之異名。漢譯經典亦常譯為「受」。係十二緣起之第九「取支」,謂執著於所對之境;亦即由第八支「愛支」現行引生之熾熱活動,特指對淫、食、資具等之執著,及對妄欲貪求之心等作用而言



(一)阿含經所說根本佛教之基本教義,即:無明、行、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、愛、取、有、生、老死為十二因緣。



(二)對十二緣起,俱舍論卷九舉出如下四種解釋:

(1)剎那緣起,即一剎那間心中具足十二支,例如因貪心而起殺生之瞬間,在彼時剎那間心中充滿愚癡、無明,故有行殺之意願產生。

(2)連縛緣起,即此十二支連續不斷,形成前因後果之關係。

(3)分位緣起,例如三世兩重因果之解釋,即十二支分乃表示有情生死流轉之過程及其狀態。

(4)遠續緣起,指十二支之連續緣起可遠隔多世。有部採用分位說(三世兩重因果),即無明與行是於過去世起煩惱造業時有情之分位,指身心(五蘊)而言。



{無明}為煩惱之別稱。不如實知見之意;即闇昧事物,不通達真理與不能明白理解事相或道理之精神狀態。亦即不達、不解、不了,而以愚癡為其自相。泛指無 智、愚昧,特指不解佛教道理之世俗認識。就十二緣起中無明支解之,無明為一切煩惱之根本。。說一切有部以「三世兩重」之因果來解說十二緣起,謂其中之無明 係指過去煩惱位之五蘊,由於該位諸煩惱中,以無明之作用最強,故總稱宿世煩惱為無明。

{行}此係於全部五蘊中,除去色、受、想、識等四蘊之外,將其餘一切諸行皆統攝於行蘊。然若依準「一切有為法皆為造作遷流者」之義而言,則不獨行蘊,即連其餘色、受等四蘊亦皆可稱為行蘊。



依此過去世之二因,心識始託生母胎之剎那,其有情之分位為識;

託生之第二剎那以後,六根未備之分位為名色;名指心的方面,色指物的方面。又名色亦為五蘊之總稱;此乃因五蘊中受、想、行、識等四蘊為心法,無形體可見,而須藉名以詮顯之,故稱四蘊為名;色蘊係極微所成,為有質礙之物體,故稱為色。

四、五歲至十四、五歲間感受性極勝,分位為受;以上從識至受,稱為現在世之五果。



胎內六根具足之分位為六處;為心、心所生長門之義。心王、心所以處為所依,緣處而生長,若離處,則不得生長。一切諸法分為五蘊、十二處、十八界等三科,其中六根、六境合為十二處。亦即指以六根為所依、六境為所緣,根與境為能生長心、心所作用之處所,故稱十二處或十二入。



出胎後但有接觸感覺以至二、三歲為止,其分位為觸;指境(對象)、根(感官及其機能)、識(認識)三者和合時所產生之精神作用;亦即指主觀與客觀接觸之感覺而言。

 此時之根、境、識各分為六種,則觸亦有六觸(六觸身,身為複數之意)。例如由眼根、色境、眼識三者和合而產生之觸為眼觸,如由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產生耳觸乃至意觸。



其後,愛慾強烈之十六、十七歲以後為愛;

貪著心勝之三十歲以後為取;

如此造業之分位為有;

以上三者,稱為現在世之三因。由此因感生未來世之分位為生;

此後至死為老死,



{慢有七慢}



{慢}。心所(心之作用)之名。。即比較自己與他人之高低、勝劣、好惡等,而生起輕蔑他人之自恃之心,稱為慢;亦即輕蔑、自負之意。

(一)慢,對劣於自己之人,認為自己較殊勝;而對與自己同等之人,謂與自己同等而令心起高慢。

(二)過慢(梵 ati-mana),對與自己同等之人,硬說自己勝過對方;對勝過自己之人,亦偏說對方與自己同等。

(三)慢過慢(梵 manati-mana),對勝過自己之人,起相反之看法,認為自己勝過對方。

(四)我慢(梵 atma-mana),乃七慢之根本慢。於五蘊假和合之身,執著我、我所,恃我而起慢。內執有我,則一切人皆不如我;外執有我所,則凡我所有的皆比他人所有的高上。

(五)增上慢(梵 adhi-mana),於尚未證得之果位或殊勝之德,自認為已經證得。

(六)卑慢(梵 una-mana),對於極優越之人,卻認為自己僅稍劣於其人;或雖已完全承認他人之高勝,而己實卑劣,然絕不肯虛心向其人學習。

(七)邪慢(梵 mithya-mana),無德而自認為有德



{疑}。謂對迷悟因果之理,猶豫而無法決定之精神作用。即對於佛教真理猶豫不決之心。

疑有二種:

(一)迷於理之隨眠性的疑結,即對於諸諦理猶懷疑惑,阿羅漢已斷除之。

(二)於事猶豫不決之處非處之疑,即對事疑惑,如於夜觀樹,疑為是人或為非人等,阿羅漢未斷除之,然獨覺於此則已有成就。一般廣泛地包含非煩惱性之疑。故凡懷疑、猶豫不定之心理,皆以網譬喻,而稱疑網。



{見惑/思惑(修惑)



{修惑}修道所斷惑之略稱。與「見惑」對稱。又作思惑。意指修道所斷之惑。即於修道時所斷貪等迷事之煩惱。

俱舍宗以執迷於四諦理之迷理惑為見惑

{見惑}見道所斷惑之略稱。又作見煩惱、見障、見一處住地。指在見道時所斷滅之惑。

執迷於現象事物之迷事惑為修惑。



{見道所斷之惑(見惑)



 見道所斷惑之略稱。又作見煩惱、見障、見一處住地。指在見道時所斷滅之惑。修道時所斷滅之惑,則稱修惑(或思惑)。俱舍宗以執迷於四諦理之迷理惑為見 惑,執迷於現象事物之迷事惑為修惑。唯識宗以見惑為後天之煩惱,稱為分別起,係因邪師或邪教等誘導,而於心上生起者;修惑為與生俱來,而自然產生之先天性 煩惱,稱為俱生起(表一)。此外,以見思二惑為空觀能斷之煩惱,故天台宗立此二惑,而與塵沙惑、無明惑並稱三惑。其中,見思惑因對三界內之事物而起,能招 感三界之生死(即迷的生存),故稱界內惑。並以其共通三乘所斷之煩惱,故亦稱通惑。



三惑(見思塵沙無明)



又作三障。天台宗就界內、界外之惑所分之見思、塵沙、無明等三惑。

(一)見思惑,見惑與思惑之並稱。見惑,乃意根對法塵所起之諸邪見。即迷於推度三世道理之煩惱;思惑,乃眼耳鼻舌身五根,貪愛色聲香味觸五塵,而起之想 著。即迷於現在事理之煩惱。此見思惑為聲聞、緣覺、菩薩三乘所共斷,故稱通惑。由此招感三界之生死,故為界內之惑,須以空觀對治之。



(二)塵沙惑,迷於界內外恆沙塵數之法所起之惑障,稱為塵沙惑。菩薩斷除見思惑後,易著於空觀,而未能進一步了知眾生之塵沙惑,及對治教化之方法,故此惑又稱著空惑,能妨礙菩薩出假利生,化度眾生。又此惑為菩薩所斷,故又稱別惑,通於界內外,須以假觀破之。

(三)無明惑,於一切法無所明了,故稱無明。即迷於中道第一義諦之煩惱。此惑乃業識之種子、煩惱之根本,聲聞、緣覺不知其名,屬界外之惑,唯在大乘菩薩,定慧雙修,萬行具足,方斷此惑,故又稱別惑。須以中觀破之。



(一)空觀



(一)空觀,又作從假入空觀、二諦觀。空者,離性離相之義。謂觀一念之心,不在內、不在外、不在中間,稱之為空;由觀一念空之故,而一空一切空,無假無中 而不空;此因空、假、中三觀能蕩除三惑之相,以空觀蕩除見思之相,以假觀蕩除塵沙之相,以中觀蕩除無明之相,三相皆蕩,即畢竟空,是為空觀。簡言之,自世 俗常識之立場(假),進入宗教立場之真理(空),是為空觀。



(二)假觀



(二)假觀,又作從空入假觀、平等觀。假者,無法不備之義。謂觀一念之心,具足一切諸法,稱之為假;由觀一念假之故,而一假一切假,無空無中而不假;此因 空、假、中三觀皆能立法,以空觀立真諦之法,以假觀立俗諦之法,以中觀立中諦之法,三法皆立,即為妙假,是為假觀。簡言之不停滯於「空」,而進入佛智遍照 之世俗境界,是為假觀。



(三)中觀



(三)中觀,又作中道第一義諦觀。中即中正,泯絕二邊對待之義。謂觀一念之心,非空非假,即空即假,稱之為中;由觀一念中之故,而一中一切中,無空無假而 不中;此因空、假、中三觀皆能泯絕對待,言空則空外無法,言假則假外無法,言中則中外無法,三者皆絕待,即為圓中,是為中觀。簡言之,不執空觀、不執假 觀,空假圓融之大悲菩薩行,是為中道觀。



{一心三觀}



此即中論所說不可思議之一心三觀。其中,所謂一法一切法,指真如隨緣形成一切現象,皆不實在,故為假,觀此則稱假觀;一切法即一法,指一切現象皆真如顯 現,無獨立之實體,故為空,觀此則稱空觀;一切現象非一非一切,同時具有上述兩種性質,此為中道,觀此則稱中道觀。如作假觀,則假、中亦空,以三觀悉能蕩 相破著之故。如作假觀,則空、中亦假,以三觀皆有立法之義故。如作中觀,則空、假亦中,以三觀之當處為絕對之故。以此觀於空、假、中三諦之任何一諦,而三 諦無不圓具,故稱一心三觀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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