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 | (44)金剛經無法可說分第二十二(二) | ||
發表者 |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2:20:16) | IP | 125.227.236.37 |
內容 |
(44)金剛經無法可說分第二十二(二) 庚二、如來印答無得 佛言。如是如是。須菩提。我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乃至無有少法可得。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 須菩提,我於無上菩提,無絲毫可得,蓋有得即有失,如以得失來說,是為外物,而非自性也。自性菩提人人具足,不能謂之得或不得,若有少法可得,亦是著相, 所以佛說:我於阿褥多羅三藐三菩提,無有少法可得,是名無上菩提。『我』就是佛的自稱。若有絲毫可得,即是著相,若是著相,即是不空,仍有執著。所以佛以 空一切法,諸法本具,眾人自性本具,無得無失,恢復原來面目而已。所以說『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』 無法可得分第二十二結論 得果無住,前第九分至第十六分是講『解悟』之理. 至此分須菩提已開悟甚解如來所說義,實無所得法. 修至此分已將『內心的相』徹底『空』掉了。 悟知『阿耨多羅三妙三菩提』是究竟無所得。 如來為虛菩提印證『阿耨多羅三妙三菩提』並無所得,只是依世俗而強加一名叫『阿耨多羅三妙三菩提』而已。亦是無有所得。 此時是教導行者不可著『有所得』之想而住相。 醒世詩 無始劫來所修得道 定法全無隨緣應機 法現應眾隨緣點化 說與不說皆是在說 亦無定法所說無得 無法可得本來俱足 得悟法無告下差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