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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(6)心經譯人及觀自在菩薩稱名由來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3:47:20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

(6)心經譯人及觀自在菩薩稱名由來



甲二:譯人『分譯』

一、唐:是朝代名。唐高祖李淵,三代仕隨,後來隋恭帝將念下讓給他,建都於長安(陝西),國號曰唐。

二、三藏:佛的一代言教,綜合起來可以分為三藏---經藏、律藏、論藏;或總稱經藏。

三藏所含攝,則含一切微妙真理,故曰三藏。



(一)經:佛一代說法所記錄下來的文字,叫做經(文字般若)。

(二)律:佛所制定的律法規定佛弟子遵守的規律,叫做律。

(三)論:佛和弟子們所討論的教理,以及歷代祖師所著述者,叫做論。

總之,『經』專開示教理,『律』重視規戒行為,『論』是解事發揮經律中的道理。



此三藏所含的道理,不出戒、定、慧三學。

『經』明一心為定學所攝。

『律』規三業(身、口、意)為戒學所攝。

『論』分別正邪為慧學所攝。

每一藏中,皆為三學所攝。當知佛說一切法門無非要對治眾生一切心病,佛法雖廣,但不出此戒、定、慧三學之範圍。眾生心病當以(貪、瞋、痴三毒)為最重,以戒對治貪心、以定對治瞋心、以慧對治痴心。

經云:『為有貪瞋痴,當立戒定慧』。



乃學佛者所必修之戒、定、慧三學。又作三勝學,全稱戒定慧三學。

(一)增戒學,又作戒學、增上戒學。戒可修善,並防止身、口、意所作之惡業。

(二)增心學,又作定學、增意學、增上意學、增上心學。定可攝散澄神、摒除雜念,見性悟道。

(三)增慧學,又作慧學、增上慧學。慧能顯發本性,斷除煩惱,見諸佛實相。此三者為佛教實踐綱領,即由戒生定,由定發慧。故菩薩地持經卷十以六度配三學, 即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等四波羅蜜為戒學,禪波羅蜜為定學,般若波羅蜜為慧學。蓋三學實為佛道之至要,一切法門盡攝於此,故當精勤修學,三學若加上解脫 與解脫知見,則成所謂「五分法身」。



(五分法身)



佛之自體所具備之五種功德,即:

(一)戒身,指如來之身、口、意三業遠離一切過非之戒法身。

(二)定身,謂如來之真心寂靜,自性不動,遠離一切妄念,稱為定法身。

(三)慧身,謂如來之真心體明,自性無闇,觀達法性,稱為慧法身,即指根本智。

(四)解脫身,謂如來之自體無累,解開一切繫縛,稱為解脫法身。

(五)解脫知見身,謂證知自體本來無染,已實解脫,稱為解脫知見法身。同書又舉出關於五分法身名義之解說:「分」為因,而上記之五種為成身之因,故稱為 「分」;「法」為自體,而上記之五種為無學之自體,故稱為「法」;又「法」是軌則之義,上記之五種為成身之軌,故稱為「法」;「身」者是體,而上記之五種 為諸佛之體,故稱為「身」;又以眾德聚積之義,故亦稱為「身」。所以此「身」並非是四大因緣假和之「身」,此「身」乃是已修證成果之法身而言。



戒、定、慧三學



(戒):意指行為、習慣、性格、道德、虔敬。為三學之一,六波羅蜜之一,十波羅蜜之一。廣義而言,凡善惡習慣皆可稱之為戒,如好習慣稱善戒(又作善律 儀),壞習慣稱惡戒(又作惡律儀),然一般限指淨戒(具有清淨意義之戒)、善戒,特指為出家及在家信徒制定之戒規,有防非止惡之功用。



(定):令心專注於一對象,而達於不散亂之精神作用,或即指其凝然寂靜之狀態。反之,心散亂不止之狀態,則稱為散,二者合稱定散。定原為梵語 samadhi(三摩地、三昧)之意譯,俱舍宗及唯識宗以之為心所之一;俱舍宗以之為十大地法之一,唯識宗則以之為五別境之一。



 令心不散亂之修行,及由此而有之特殊精神狀態,通稱為定,其進境有層次等差。又因止、觀,均行、不均行,有心、無心等之不同,而生四禪、四無色、二無心 定等之差別,或為禪定之總稱,或以心一境性之義而稱三摩地,或稱三昧。定與戒、慧同為三學之一,乃佛教實踐方法之大綱,又八聖道中之正定,為五根、五力之 一,故亦稱定根、定力;六波羅蜜(六度)之一,即禪定(梵 dhyana,禪那、靜慮)。



(慧):音譯般若。指推理、判斷事理之精神作用。心所之名。俱舍七十五法之一,唯識百法之一。慧,通於善、不善、無記三性。惡慧中,作用強者,稱惡見,為 五見之一。善慧又作正見、正慧。依俱舍論之說,慧係與任何種心皆有相連屬之作用,為大地法之一;然唯識宗謂慧為別境五心所之一,此外,慧與智為相對之通 名,達於有為之智相稱「智」,達於無為之空理則稱「慧」。俱舍論卷二十六亦言,慧有「有漏慧」與「無漏慧」兩種。前者與煩惱法有密切不可脫離且相互影響之 關係,屬於「智」之性質;後者又稱聖慧。由聞法而來之慧,稱作聞慧;由思考而來之慧,稱作思慧;由修行而來之慧,稱作修慧;以上三者合稱聞思修三慧。



(善):指其性安穩,能於現在世、未來世中,給與自他利益之白淨法。與不善、無記(非善亦非不善)合稱三性。其中,善為白法(清淨之意),(不善)為黑法 (汙濁之意)。廣義言之,「善」指與善心相應之一切思想行為,凡契合佛教教理者均屬之;狹義則指法相宗心所法之一,包括信、慚、愧,無貪、無瞋、無癡、精 進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。



善、不善、無記三性



(善):指其性安穩,能於現在世、未來世中,給與自他利益之白淨法。與不善、無記(非善亦非不善)合稱三性。其中,善為白法(清淨之意),(不善)為黑法 (汙濁之意)。廣義言之,「善」指與善心相應之一切思想行為,凡契合佛教教理者均屬之;狹義則指法相宗心所法之一,包括信、慚、愧,無貪、無瞋、無癡、精 進、輕安、不放逸、行捨、不害。



(無記):一切法可分為善、不善、無記等三性,無記即非善非不善者,因其不能記為善或惡,故稱無記。或謂無記者因不能招感異熟果(善惡之果報),不能記異 熟果,是故稱為無記;但此種解釋僅適用於有漏法,並非一般通說。成為無記之法,稱「無記法」;對此,成為善或不善之法,稱「有記法」。無記分為有覆無記與 無覆無記二種。

(一)有覆無記,以其無記,故不引生異熟果,但能覆聖道、蔽心性,故為不淨者,例如上二界之煩惱,及欲界之煩惱如身見、邊見俱屬此。

(二)無覆無記,又作淨無記,即純粹之無記,絕不覆聖道,蔽心性,故不屬不淨。欲界之無覆無記心分為四:



(1)異熟無記,即指異熟生心、報生心。依前世業因招感果報之心。

(2)威儀無記,又作威儀路無記。即威儀心、威儀路心。引起行住坐臥之威儀動作或緣此動作之心。

(3)工巧無記,又作工巧處無記。即指工巧心、工巧處心。為身語工巧(工作、繪畫、詩歌等)或緣此之心。

(4)通果無記,作變化無記。即指能變化心、變化心、通果心。起入定得神通自在作用之心。以上四無記更加自性無記(如山河大地之色香味觸)與勝義無記(虛空及非擇滅之二無為法),並有覆無記,合謂七無記。



三、法師:法是指佛法,師是師範,能夠博通三藏佛法者,可為人天『師』範者,故以法師稱之。

亦即是上宏大『法』,下為人『師』之稱。

若是能依法為師而自修者謂之『自利法師』,若能夠對眾生演說眾生而謂人師者謂之『利他法師』。

這位譯者乃是自利兼利他的法師。



四、玄奘;此為法師俗姓陳,名緯(衣旁),河南洛陽縣人。兄常捷法師,先出家於洛陽淨土寺,師十三歲亦入淨土寺出家為道基弟子,聰穎異常,精讀諸佛經典, 周遊國內,參訪善知識,想研究大乘佛法諸經典,結果覺德國累諸佛經典並不完備,有諸多隱晦不明之處,各宗所說,不知所從。於是發願西遊求法,便於大唐太宗 真觀三年(公元六二三年,民國前一二八二年)四月一日,冒禁孤征。曾經過八百多里沙漠,上無飛鳥,下無走獸,亦無水草,單騎獨行,常遇諸妖鬼怪,繞人前 後,惟念『心經』,發生即滅,千辛萬苦西行經五萬多里路,直至貞觀七年始入印度。遍歷諸國,廣學聖教,通達各種文字,各處受到歡迎和優待,於那爛陀寺,從 當時最負聲譽的佛學泰斗—戒賢論師,受唯識宗旨。學『瑜珈師地論』等諸大乘經論,屢次參加宗教辯論大會,均獲勝利,聲望日隆,不久升任那爛陀寺的副主講。



法師先後留印度達十數年,一共遊歷三十多國,巡禮佛蹟,遍訪名師,所獲梵本六百五十七部。乃於貞觀十九年正月回國,謁見唐太宗於洛陽,被受朝廷禮遇。唐太 宗敕住弘福寺及玉華宮,專事翻譯,所譯經論凡七十五部,共一千三百三十五卷,於中以六百卷的『大品般若經』為傑作。並著有『會中論』、『破惡見論』、『真 唯識論』、『八識規矩頌』等傳世。中國佛教再經過玄奘大師的西行求法取經後,窮本探源後,已得佛教全部精華要義,從此佛教昌隆於中國。高宗麟德元年(公元 五九八年,民前一二四八年)二月五日,師圓寂於長安西明寺,壽六十五,葬於白鹿原,送葬者數萬人之眾。

這部『般若心經』乃於唐太宗貞觀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,於終南山翠微宮譯出。



五、譯:就是將梵文翻譯成中文。

按周制憂四方譯官,

東方曰『寄』

南方曰『像』

西方曰『狄提』(革+是)

北方曰『譯』

本來印土居西,應云狄提,因當時北方譯官兼通西語,故今相傳稱譯。此經先後共有八譯本,但以玄奘大師譯本最為簡潔字少,但通達全經實義,故後人廣為流通玄奘譯本。

【合譯】這一部『般若心經』,是在『唐』朝的時候,由一位博通『三藏』聖典的『玄奘法師』所翻『譯』的,故曰『唐三藏法師譯』。



(甲二:譯人竟)





甲三:正文

正文:乙初:顯說般若{丙初:總示菩薩修證境界:

丁初:明能觀人

丁二:明所修行

丁三:明所觀境

丁四:明所得益

{丙二:詳明般若真空實義

乙二:密說般若



【預譯】在佛經精密的組織上,每一部經都具有全『序』、『正宗』、『流通』等三分。

一、序:緒論,是敘述一部經的因由。

二、正宗:本論,是正說一部經的宗要。

三、流通:結論,是勸大眾應該信受奉行,並囑咐大眾要流傳此經於天下後世。

(1)通序:又名證信序,以六成就證明此經是佛所親說,令人生起信心,是通於各部經所同者,即經首之『如是我聞』….等。

(2)別序:又名發起序,是說明每部經個別發起的原由。



本經沒有序分中的『通序』和三分中的『流通分』。可能是翻譯者為始行者受持簡便的關係而略去的吧? 總之、此經之義理已含經中全義,今文簡潔,並沒有這首尾兩段文。使行者更能受歡迎。

從『觀自在菩薩起….至度一切苦厄,』這幾句話是『結集經』者所加上的,因為此經是觀自在菩薩,從親證境界所流出之言教,故特引此為此經之『發起』,此段文亦是本經之綱要。



觀自在菩薩:從觀自在菩薩起至薩婆訶止共二百六十個字為正文,從觀自在起至照見五蘊皆空句,是明菩薩『行深』般若,功夫深厚得力的境界。

【分譯】一、建立名號的道理:

觀自在三字是『別名』。菩薩是『通名』。

『觀行』觀心之行法。即觀心修行,鑒照自心以明了本性。或指觀法之行相。(觀)是了達之義。鑑照明白,心光發明,照見五蘊皆空,了達諸法皆空之理。



『自在』又作無礙、縱任。即自由自在,隨心所欲,做任何事均無障礙。此為諸佛及上位菩薩所具之功德,故佛亦稱為自在人。菩薩所具之自在力,有下列不同種類:

 (一)二種自在,據華嚴經疏卷六所載:

(1)觀境自在,謂菩薩以正智慧照了真如之境,及能通達一切諸法之圓融自在。

(2)作用自在,謂菩薩既以正智慧照了真如之境,即能由體起用,自在現身說法,化導眾生。



(一)因中自利:這位菩薩在因地修行的時候,若妙觀察智,由耳根一門深入,背塵合覺,能夠以正定分別妄聞與真聞,故能夠聞聲而不循聲,能夠聽聞世間一切音聲,而不起妄識分別,能夠反聞自性,不被聲境所轉,得道耳門圓通,因此稱它為『觀世音菩薩』。

『妄聞』依楞嚴經解釋,凡夫依識成妄,誤信虛幻為真,耳根攀緣外聲境而起的耳識,尋聲流轉,因而升起貪瞋愛欲美樂之聲之惑。

『真聞』菩薩自性起智,從耳根聞性而聽聞一切音聲,不起妄識分所聞之聲,但起『觀照』所聞之性,此即『反聞自性』,而不起貪瞋之惑,稱為真聞。



細說觀世音菩薩立名理由,因為觀世音菩薩觀聽圓明,能得大自在,能夠觀空不空,觀有不住有,根塵俱銷,空有無礙,故證『空有不二』之理即明。

楞嚴經云:『由我聞思,脫出六塵,如聲度垣,不能為礙。』

菩薩能以聞、思、修三慧而親證真如實相。了達諸法皆空之理。究竟證道成果。一切自在無礙。



(二)果上利他:菩薩能以大悲願力,凡世間一切眾生,當遇有災難之時,一心稱念觀世音菩薩聖號,菩薩智照無遺,一觀便知,即時興起大悲心,尋聲赴感,無求不應,無苦不拔,故稱名為『觀世音菩薩』。

法華經普門品云:『若有無量百千萬億眾生,受諸苦惱,聞是觀世音菩薩,一心稱名,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,皆得解脫。』



觀自在菩薩能夠以觀察世間眾生苦惱,隨緣赴感,應機前往悉皆度脫其苦難,使之能夠得到解脫自在安樂,故以『觀自在菩薩』稱之。



『觀』為能觀之智,『世音』是所觀之境,能觀之智無論約『因』中、約『果』上都是一樣的,但所說之境即不同。『因』中修行所觀之境是指『能聞聲音』之『聞性』,『果』上利他的所觀之境,是指世間一切苦惱眾生,稱念「觀世音菩薩」求救之聲音,故菩薩可聞聲救度一切苦厄。



菩薩是上求佛道,下化眾生,自然需要自力兼利他才不違背菩薩修持之初的大悲願力。菩薩作自力修行正是要做利他的事業,亦是莊嚴本身的淨土,據此則明上面曰 『楞嚴經』名菩薩修行自利,同時亦兼具利他功德,故楞嚴經云:『由我不自觀音,以觀觀者,令彼十方苦惱眾生,觀其音聲,即得解脫…..救護眾生,得大自 在。』由此經文義顯示利他的明文。菩薩志在求無上佛道,下化眾生。



『觀自在』這個聖號,是根據本經,依菩薩修證的功夫而建立的。因菩薩『行深』般若,能以甚深勝慧,照見五蘊身心皆空,因而開悟能度一切苦厄,得大解脫,『自在』二自由此得名。



菩薩自在的妙用,由於照見五蘊皆空,本即不實,因緣虛妄假合,若能除去四相,不住執著,不被諸境塵緣所轉,當下覺悟,即可得大自在而無礙,菩薩可以隨類現身度化眾生離苦得樂,故本經以『觀自在菩薩』稱名。



(建立名號講完。)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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