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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(27)十二因緣祥解(二)
發表者 青雲雲海宮 (2015-02-03 13:58:33) IP 125.227.236.37
內容 ***續前***



(27)十二因緣祥解(二){引用人間福報}



{十如是}

指探究諸法實相應把握之相、性、體、力、作、因、緣、果、報、本末究竟等十種如是。又作十如。

法華經卷一方便品(大九‧五下):「唯佛與佛,乃能究盡諸法實相。所謂諸法如是相、如是性、如是體、如是力、如是作、如是因、如是緣、如是果、如是報、如 是本末究竟等。」即謂一切諸法之本來相狀(實相)具足十種如是。智顗用以與十法界、三種世間等相配而構成「一念三千」之理論。

然歷來諸家於十如是所解各有異說,智顗之師慧思主張上文應在「如」字斷句,而稱為十如,或稱十如實相、十如境。又此經文係歸納法華經中之「開會」要義,即 開權顯實、廢權立實、會三歸一等思想,故稱略開三顯一、略法華等。對此,日本天台宗亦盛行有關之各種口傳。智顗以前諸師對此文之解釋,或單稱智慧之作用、 或謂佛之十力作用、或解為敘說三乘法之內容。



對上述各種解釋,智顗皆不以為然,蓋此十如是含攝下列諸理:迷悟與依正二報,事(現象)與理(本體)一體無別,權(假之事物)與實(真實)融於一如。



依法華文句卷三下,則自十法界、佛界、離合與位次等四方面加以解釋。據法華玄義卷二上載,於空假中三諦,此應有三種不同讀法,即:是相如(即空)、如是相(即假)、相如是(即中)。



十如是之中,

「相」意即相狀,指外在之形相;

「性」意即不變,指內在之本性;

「體」即以相、性為屬性之主體。

「力」即體所具有之潛在能力;

「作」乃顯現動作者;

「因」指直接原因;

「緣」為間接原因;

「果」即由因、緣和合所生之結果;

「報」指果報。以上之因緣果形成後世之報果。

「本末究竟等」之中,「本」指開始之相,「末」指最末之報,「等」指平等;即以上之如是相乃至如是報,皆歸趣於同一實相而究竟平等,故說本末究竟等。





十二緣對十境注,顯示十二因緣即是一切惑,亦即是含無量佛法;世間人有一切心,故佛有一切法。所以佛以一切、無量法,斷一切惑、一切心。 又,十二因緣、 十如、十境,在不同眾生心中,是屬於「生滅思議」;若是在一念心中,即是不生不滅、不可思議。如《華嚴經》(大九‧五五八下)云:「十二因緣在一念心 中。」《大集經》(大十三‧一六四上)云:「十二因緣,一人一念悉皆具足。」若一人一念悉皆具足十界、十如、十二因緣,乃可稱為「摩訶衍不可思議十二因 緣」!



(二)發真正菩提心

發菩提心,若是依生滅、無生滅、假名等十二因緣而生起慈悲、發大誓願者,並非是真正發菩提心。以下解釋真正發菩提心、拔苦、修止觀、遍破一切法、識知通塞 等,皆歸之於身、受、心、法,甚至十界、十二因緣,均歸之身、受、心三者所含攝。 若依不思議十二因緣生起慈悲心,願度脫一切有情,是名「發真正菩提心。」



明誓境:真正的慈悲,是為拔除眾生的苦;拔苦有二種:

一、拔除十法界「無明、愛、取、行、有」之五種因苦;

二、拔除十法界「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」等七種果苦。



給與眾生的歡喜快樂,也是如此。故觀十法界之「無明、愛、取」,成為慧行正道;轉「行、有」,為修行中的助道因緣,是名「與樂因」。觀十界「識、名色、六 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」七支,皆具有安樂性,即是大涅槃,不可復滅,名「與樂果」。 正明發願: 約此「拔苦、與樂」的四種意義,發起四弘誓願:



(1)未度令度:度十法界七支等生死之苦,所謂「眾生無邊誓願度」;

(2)未解令解:瞭解十法界之「無明、愛、取、行、有」五支之煩惱,所謂「煩惱無盡誓願斷」;

(3)未安令安:以正、助之修行法,安十法界之「無明、愛、取、行、有」,所謂「法門無量誓願學」;

(4)未得涅槃:令轉「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」等七支為安樂涅槃,所謂「佛道無上誓願成」。 注釋: 十境:又作止觀十境、十種觀境。即:陰界入境、煩惱境、病患境、業相境、魔事境、禪定境、諸見境、增上慢境、二乘境、菩薩境。



{明安心}



即是以十法界一念心中,而分惑、業、苦三道:苦的實相(無自性故)即是法性,非止非觀;業的實相即是解脫,解脫即是止;煩惱的實相即是般若,般若即是觀。結業的煩惱不離一念,當知煩惱是因緣生,無有自性,即是法性;故從法性而論「寂照」,能安住於法性中,是名「安心」。



所謂「善巧安心」:巧觀十法界中,「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」等七支,即是法性,不起「無明、愛、取」八種顛倒迷惑{1},名為「觀」。十法界「行、有」等種種顛倒煩惱息滅,故名為「止」。



{明破遍}



所謂「破法遍」:



一、橫破(對一念中所具足的法而言)十法界:十二因緣悉是一念中,此一念心,「不自生、不他生、不共生、不無因因」{2},當知十法界悉是「無生」。



二、豎破(一念心中對迷解淺深不同而言)十法界:行有「見思惑、塵沙惑、無明惑」的區別;不生,菩薩從十住之初住開始至妙覺地,有四十二品的不生不生(圓教說真如之理與十界之事無二),名大涅槃。



{明通塞:}



所謂「善知通、塞」者:若能通達「因緣」是無自性真諦理,名「通」;若生起見思煩惱執著,為「塞」。沉迷執著於真諦理,為「不通」;通達因緣的事理,為「不塞」。



若於惑業苦三道,生起法愛,為「塞」;通達因緣之中道實相理,名為「通」。 若經常生起無明、愛、取、行、有,為「失」;若經常於現象中,悉生智慧,名「得」。若論藏、通、別、圓四教的四諦,「苦、集」為塞;「道、滅」為通。其餘煩惱惑、對治法門亦如是!



注釋:



{1}八種顛倒:指凡夫、二乘所迷執之八種顛倒。即凡夫執有為生滅之法為常、樂、我、淨,二乘行者執無為涅槃之法為非常、非樂、非我、非淨,故又稱為「凡小八倒」。

{2}《中觀論》云:「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不共不無因,是故知無生。」不自生,諸法是因緣所生故;不他生,諸法非單一因由他生故;不共生,諸法也不是兩者和合而生;不無因生,諸法並非無因而有故。



{明道品}



所謂「善修道品」:若從「通論」而言,十法界都含有「身、受、心、法」四項。



十法界因緣中的色蘊,皆名為「身」;一切的感受,皆名為「受」;一切意識,皆名為「心」;一切想、行,皆名為「法」。 若從「各別」來說,十二因緣可觀為「身、心、法」念處所含攝。



十二因緣的「名色」支中取「色」;「六入」中取五入(不含「意入」),「觸」中取五觸、五受(不含法處、法受),「生、死」支各取「色分」,以上皆名「身念處攝」。



「名色」支中取「識分」,「六入」中取「意入」,「生、死」支各取「識分」,皆名「心念處攝」。



「無明、行、名色」支中取「想、行」,「觸」支中取「法觸」,「愛、取、有、生」支中取「想、行」,「死」支中亦取「想、行」,皆名「法念處攝」。



或是說:「無明」是過去的愛執,而「愛」是汙穢的五陰。若是從現在的角度來說:「無明」屬於「法念處攝」;「行」,也是「法念處攝」;「識」,「心念處 攝」;「名色」,兼含「身念處與心念處攝」;「六入」緣六塵,「塵」為「法念處攝」;「入」(根),「身念處攝」;「觸」,「法念處攝」;「受」,「受念 處攝」;「愛」,汙穢「身念處與心念處攝」;「取」,「法念處攝」;「有」,屬於行,故是「法念處攝」;「生」是色起,屬於「法念處攝」;「死」是色滅, 「法念處攝」。



從觀為不思議境的角度而言:觀通論、別論的十二因緣,緣諸「色」,非垢非淨,能雙照垢淨,名「身念處」。觀諸因緣「通、別」的各種「感受」,非苦非樂, 雙照苦樂,名「受念處」。觀諸因緣「通、別」之「心識」,非常、非無常,雙照常、無常,名「心念處」。觀諸因緣「通、別」之「想、行」,非我非無我,雙照 我、無我,名「法念處」。此四念處,能破十二因緣中八種顛倒,將八顛倒轉成四枯、四榮,亦是非枯非榮,中間入涅槃、見佛性也。



注釋:



{1}五觸:謂滑性、澀性、重性、輕性、冷飢渴等。

{2}五受:苦、樂、不苦不樂、憂、喜受。



七、明對治助道



對治助道之由:前面的助道品中,雖觀十法界念處,但一向是直觀理,轉「無明、愛、取」為明,雖然具足正慧,但仍然不能證入。



因為「無明、愛、取」是理惡(觀念中的惡法,障中道故),已覆蓋於理慧;事中「行、有」為事惡,又更加助覆蓋理慧,有此事理兩惡,故須加修「行、有」的事善,協助開發涅槃解脫之門,此乃對治助道應用的緣由。



以六波羅蜜安助道對治:若起慳貪的行為現象,將它轉為布施,則生檀(布施)度的善根;若生起破戒的行為,將它轉為持戒,則生尸羅(持戒)的善根;若生 起瞋恚的行為,將它轉為忍辱,則生羼提(忍辱)善根;若生起懈怠的行為,將它轉為精進行,則生毘梨耶(精進)善根;若散動心生起,將它轉為禪定心,則支林 (禪定)功德生;若起愚痴行,將它轉為覺悟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,故事慧分明,幫助破除理惑。若有其中一項蔽害,就不能見到中道實相理,何況是六項呢?



若是助道力深的話,能成辦一切功德,如:調伏六根,滿足六度,具佛威儀,成就佛的自在慧「十力{1}、四無所畏{2}、十八不共法{3},乃至相好莊嚴」等。



從十二因緣解釋四教的道場 所謂「佛威儀」:乃從十二因緣中,論佛坐道場降魔、轉法輪度生、進入涅槃。觀十二因緣生滅,即空、即假、即中,即是天台化法四教之道場。十二因緣,概括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,大小道場皆不出十二因緣。



注釋:



{1}佛十力:

知是處非處智力、

知三世業報智力、

知諸禪解脫三昧智力、

知諸根勝劣智力、

知種種解智力、

知種種界智力、

知一切至處道智力、

知天眼無礙智力、

知宿命無漏智力、

知永斷習氣智力。



{2}佛四無所畏:

一切智無所畏、

漏盡無所畏、

說障道無所畏、

說盡苦道無所畏。



{3}佛十八不共法:

身無失、口無失、念無失、無異想、無不定心、無不知己捨、

欲無減、精進無減、念無減、慧無減、解脫無減、解脫知見無減、

一切身業隨智慧行、一切口業隨智慧行、一切意業隨智慧行、

智慧知過去世無礙、智慧知未來世無礙、智慧知現在世無礙。



大品般若經‧無盡品》(大正八‧三六四下)說:「若能深觀十二因緣,即是坐道場。」以下解釋天台藏、通、別、圓四教的道場: 道場有四種:



(1)若觀「十二因緣生滅」究竟,即是「三藏教佛坐道場」,坐菩提樹下、生草為座,成劣應丈六身佛。

(2)若觀「十二因緣即空」究竟,是通教佛坐道場,於七寶菩提樹下、天衣為座{1}。

(3)若觀「十二因緣是假名」究竟,別教舍那佛坐道場,七寶菩提樹下大寶華王座{2}。

(4)若觀「十二因緣中」究竟,是圓教毘盧遮那佛坐道場,以虛空為座。故當知大小道場,都不出十二因緣觀也。



以下以五時、四教,解釋觀十二因緣不同。 又,諸佛皆於此十二因緣觀而轉法輪:



{ 頓教:}



(1)華嚴時:佛陀於寂滅道場,七處、八會,為利根的菩薩說十二因緣,不生不滅,亦名為「假名」,亦名「中道義」。



{漸教}:

(2)阿含時:佛陀於鹿野苑,為鈍根弟子說十二因緣的生滅相;

(3)方等時:於《方等》十二部經,說十二因緣生滅即空、即假、即中;

(4)般若時:於《摩訶般若經》,說十二因緣即空、即假、即中;

(5)法華涅槃時:於《法華經》,說十二因緣即中,捨三種方便(廢三乘歸一佛乘)也;於《涅槃經》,說十二因緣具足「藏、通、別、圓」四意,眾生皆有佛性,如剛出的乳味有醍醐性。



天台宗判教,藉五味分判佛陀一代教法的五時。北本《涅槃經‧聖行品》(大正十二‧四四九上)載︰「譬如從牛出乳,從乳出酪,從酪出生酥,從生酥出熟酥,從 熟酥出醍醐。醍醐最上,若有服者,眾病皆除,所有諸藥悉入其中。善男子!佛亦如是。從佛出十二部經,從十二部經出修多羅,從修多羅出方等經,從方等經出般 若波羅蜜,從般若波羅蜜出大涅槃,猶如醍醐。」醍醐者譬喻佛性,佛性者即是如來。如是皆觀因緣而得。



注釋:



{1}通教法性生身佛,以天衣為座:色界天衣,純金色光明,如是等寶衣敷座,菩薩坐上此座,得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所謂寶樹,表殊勝;天衣表自然也。

{2}七寶菩提樹下,大寶華座:七寶眾多,表無量故。大寶華座,或稱寂滅道場。



四教、五味之不同,皆是約十二因緣善巧分別、隨根機示導而已。



※不定



從《大般涅槃經》比對十二因緣,聽聞眾生皆有佛性,因根機不同而有不同的領悟,或聽聞小法獲得大果、或聽聞大法獲得小果者,是名「不定教」。



※祕密



又《大般涅槃經》說:「我坐道場菩提樹下初成正覺,爾時無量阿僧祇恒河沙等諸佛世界,有諸菩薩亦曾問我是甚深義。」即是從《涅槃經》中,約十二因緣說有 「祕密教」。例如:為鈍根弟子說十二因緣的生滅相,別有利根的菩薩也在座,密聞(反思)十二因緣的不生滅相,即悟入佛性,證得無生法忍,此為祕密意也。 以上,是凡聖同居土中,轉法輪相的內容。



※四教涅槃意 又,諸佛皆於此十二因緣觀,而證入涅槃。



(1)若約鈍根而言,無明滅,乃至老死滅,於煩惱、習氣皆盡除者,是「三藏佛」的有餘、無餘涅槃{1};

(2)若從空觀的角度,無明滅乃至老死滅,是「通教佛」的有餘、無餘涅槃;

(3)從因緣假名中道觀{2}的角度,無明滅乃至老死滅,是「別教佛」具常、樂、我、淨的涅槃意;

(4)若十二因緣中,三道{3}即是三佛性{4},亦是三涅槃{5},而涅槃名諸佛法界,是「圓教遮那佛」的四德涅槃。 此是凡聖同居土{6},所示的 四種涅槃相,出自《像法決疑經》。 方便有餘土{7}及實報無障礙土{8},成道、轉法輪、入涅槃,亦依上述之義理來解釋。是名「十二因緣攝法義」。



{注釋}:



{1}有餘、無餘涅槃:煩惱永盡,已斷生死之因,猶有漏的色身相續,稱有餘涅槃;更滅依身無所餘者,稱為無餘涅槃。

{2}因緣假名中道觀:指空、假、中三觀,乃別教菩薩所修的觀法。

{3}三道:三道,指惑道、業道、苦道,此三者為生死流轉之因果。

{4}三佛性:

(1)正因佛性,眾生本具之理性;

(2)了因佛性,為顯法身之照了覺智。

(3)緣因佛性,為資助覺智之功德善根。

{5}三涅槃:

(1)性淨涅槃:諸法實相不生不滅,即性淨涅槃;

(2)圓淨涅槃:惑智畢竟不生不滅,即圓淨涅槃。

(3)方便淨涅槃:智照群機而垂應,非生非滅即方便淨涅槃。

{6}凡聖同居土:指人、天兩道之凡夫,與聲聞、緣覺之聖者同居之國土。

{7}方便有餘土:指阿羅漢、辟支佛、地前菩薩所居之土。



{8}實報無障礙土:為斷除一分無明之菩薩所生之處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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