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33)金剛經究竟無我分第十七(五) 須菩提。所言一切法者。即非一切法。是故名一切法。 須菩提,所言一切法者,即非一切法,法不可泥於有,所言一切法者,非實有此一切法,但假名為一切法耳,是故名一切法。 此為三連句說法,佛說一切法包含一切,凡人之法,如何轉凡為聖,聖者之法,如何發菩提心,上求佛道,下化眾生。此地的一切法是有個『菩提法』可得,為何說 無得呢?又說『即非一切法?』因為一切法『無實』,所以『凡所有相,即是虛妄。』因為一切法『無虛』,所以說『一切法即是佛法。』因...
2015-02-03 12:13:18 編號:203 瀏覽:479 回應:0